商标注册证补发需向原注册机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后重新颁发
办理依据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办理途径
- 自行提交电子申请:申请人注册网申用户后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
- 到相关地点办理:
- 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 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
| 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
|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直接办理时) | 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
| 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时) | 需提交该委托书 |
缴费标准
申请按类别收费,纸质申请500元/类,网上申请450元/类,符合条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给申请人缴费通知,申请人未按要求缴纳商标规费,不予受理其补发申请。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核实待补发商标注册证的商标状态是否有效。
- 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向商标局递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申请。
- 商标局对补发注册证申请进行审查,平均审查需时3个月。
- 符合条件的,商标局下发缴费通知书,收到缴费通知书7日内缴费官费。
- 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发放纸质商标注册证,以纸件形式提交补发注册证申请的,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申请人按通知书指定网址和提取码,登录中国商标网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以电子方式提交补发注册证申请的,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
注意事项
- 补证与变更名义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原商标注册人;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的,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如原商标注册人公章已作废的,在申请书上可以加盖变更后商标注册人的公章,但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 补证与转让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转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转让人;如补证申请以受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受让人。
- 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相关问题与解答
- 问题:国际商标注册证补发申请提交后多久能拿到新证?
- 解答:一般情况下,商标局对补发注册证申请进行审查平均需时3个月,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后,按照规定流程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 问题:如果申请材料填写有误怎么办?
- 解答:如果申请材料填写有误,商标局可能会下发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对错误内容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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