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不可直接添加类目,需按新类别重新申请,商标保护以注册时核定类目为准,扩类须提交新申请并经审查,建议提前
商标注册证能加类目吗?详细解答
商标注册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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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类目”定义
商标的注册类目以《尼斯分类》为基础,共分为45个类别(134为商品类,3545为服务类),每个类别需单独申请,注册证仅针对核准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生效。 -
“加类目”的本质
已下发的商标注册证无法直接“添加类目”,若需保护新类目,需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而非修改原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的类目变更可能性
| 操作类型 | 是否可行 | 说明 |
|---|---|---|
| 新增类目 | 不可行 | 需重新申请新类目的商标注册,原注册证不涵盖新类目。 |
| 同一类目下扩展商品 | 有条件 | 若新增商品属于原类目的子类,且与原商品关联性高,可提交变更申请(需审核)。 |
| 减少类目 | 不可行 | 注册证一旦下发,类目和商品项目不可删减。 |
如何正确增加商标保护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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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请新类目

- 流程:与新商标申请一致,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商标图样等材料,指定新类目。
- 优势:独立保护,不受原商标状态影响(如续展、转让等)。
- 注意:需重新缴纳费用并经过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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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类目下扩展商品/服务
- 适用场景:原类目内新增关联商品(如原注册“服装”,新增“鞋帽”)。
- 操作:提交《商标变更申请表》,说明新增商品明细,由商标局审核批准。
- 限制:不可跨类似群,需符合商品关联性要求。
常见误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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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1:商标注册证可以“增项”或“补充类目”
正解:商标注册证内容固定,新增类目需重新申请,而非修改原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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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2:已注册的商标自动保护所有相关类目
正解:商标仅保护注册时核定的类目,跨类目使用需另行注册(如“华为”手机与“华为”汽车需分别注册)。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注册成功后,能否直接在其他类目使用同一商标?
解答:
不可以,商标权以注册类目为限,在其他类目使用需另行注册,否则可能构成“未注册商标的使用”,面临侵权风险或无法维权。

问题2:如何查询商标已注册的类目和商品?
解答:
- 中国商标网:通过“商标查询”栏目,输入商标名称或注册号,查看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列表。
- 纸质证书:查看商标注册证右上角的“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明细。
- 委托代理机构:提供注册号,由专业机构出具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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