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保护品牌标识的重要法律手段,而“将共使用的商标”作为商标注册中的特殊情形,涉及多个法律要点和实践操作,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从概念解析、注册条件、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等方面展开说明,帮助申请人全面理解相关内容。

将共使用商标的概念解析
将共使用商标,是指两个或多个主体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通过协议约定共同使用同一商标,并以共同名义提出注册申请的情形,这种模式常见于企业集团、战略联盟或特许经营场景,其核心在于“共同使用”和“共同申请”,旨在通过商标权属的明确化,规范各方使用行为,避免市场混淆,需要注意的是,将共使用商标的注册需以各方真实合意为前提,禁止以虚假“共有”名义规避法律或损害第三方权益。
将共使用商标的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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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要求
共同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一般不具备共有商标申请资格,各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且商标使用范围需与其经营范围一致。 -
商标显著性
申请商标需具备固有显著性或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描述性商标需证明通过使用已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
共有协议规范
申请人需签订书面共有协议,明确约定商标使用方式、收益分配、责任分担及许可规则等核心内容,协议需作为申请附件提交,并确保内容合法、可执行。
将共使用商标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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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准备
除常规商标注册所需文件(如申请书、身份证明、商标图样)外,重点需提交《共有商标使用证明》及各方签订的《共有协议》,明确共有关系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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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与审查
材料提交后,商标局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重点包括:共有协议是否完备、商标是否显著、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等,若存在瑕疵,审查员将下发补正或驳回通知。 -
公告与核准
审查通过后,商标将进入公告期,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注明“共有”字样及共有主体信息。
将共使用商标的权属管理与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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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机制
共有人应通过协议明确商标使用的决策机制,例如重大变更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避免单方行为导致权属纠纷,需建立商标使用监督制度,确保各方的使用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
外部侵权应对
若商标权受到侵害,任一共有人均可提出侵权主张,但获得的赔偿需按共有协议分配,建议共有人指定代表机构统一处理维权事宜,以提高效率并避免内部矛盾。 -
共有关系的变更与终止
当共有协议到期或共有人之一退出时,需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或转让手续,否则可能影响商标权的稳定性,部分共有人退出时,剩余共有人需重新签订共有协议并报商标局备案。
将共使用商标的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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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共有”等同于“联合商标”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所有人为防止他人侵权而注册的近似商标,而将共使用商标涉及多个独立主体,法律关系和权属管理完全不同。 -
忽视共有协议的法律效力
部分申请人认为口头约定即可,但缺乏书面协议可能导致权属不清,根据《商标法》,共有协议是商标注册的必备文件,也是后续纠纷解决的重要依据。
FAQs
问:将共使用商标是否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答:可以,但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许可方式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且许可合同需报商标局备案,若共有协议中已有约定,可按协议执行;未约定的,需共有人协商一致。
问:若共有商标中部分共有人停止使用,是否会影响商标有效性?
答:商标的有效性取决于商标局的注册状态,只要商标未被撤销或无效,部分共有人停止使用一般不影响商标本身,但若长期无人使用导致商标退化,或共有协议对此有特殊约定,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建议共有人定期评估商标使用情况,并及时办理共有关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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