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采用国际分类制度,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类别,其中第134类为商品,第3545类为服务
香港商标注册类别详解
香港采用国际通用的《尼斯分类》(Nice Classification),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为 45个类别(134为商品类,3545为服务类),以下是具体分类及常见示例:

商品类别(第1–34类)
| 类别 | 核心范围 | 典型示例 |
|---|---|---|
| 第1类 | 化学原料、工业化学品 | 颜料、染料、催化剂、未加工塑料等 |
| 第2类 | 油漆涂料、清漆 | 墙面涂料、木器漆、防锈剂 |
| 第3类 | 日化用品(非药用) | 洗发水、香皂、牙膏、化妆品(如口红)、香水 |
| 第4类 | 燃料与照明材料 | 汽油、柴油、蜡烛、打火机燃料 |
| 第5类 | 药品及医疗用品 | 中成药、维生素片、消毒剂、绷带 |
| 第6类 | 金属材料及制品 | 建筑用钢材、铝型材、保险柜 |
| 第7类 | 机械设备(通用机械) | 发电机、泵阀、农业机械 |
| 第8类 | 手工工具与器具 | 锤子、螺丝刀、锯子、测量仪器 |
| 第9类 | 电子设备与科学仪器 | 手机、电脑、智能手表、摄像头、电池 |
| 第10类 | 医疗器械 | X光机、血压计、假肢、助听器 |
| 第11类 | 灯具与加热设备 | LED灯、热水器、空调、烤箱 |
| 第12类 | 交通工具及零部件 | 汽车轮胎、飞机螺旋桨、自行车链条 |
| 第13类 | 火药与烟花 | 鞭炮、信号弹 |
| 第14类 | 贵金属及珠宝 | 金条、银饰、钻石戒指、翡翠挂件 |
| 第15类 | 乐器及其配件 | 钢琴、吉他弦、鼓棒 |
| 第16类 | 办公用品与印刷品 | 纸张、笔具、文件夹、日历、包装盒 |
| 第17类 | 橡胶制品 | 胶管、密封圈、雨靴 |
| 第18类 | 皮革制品 | 手提包、皮带、钱包 |
| 第19类 | 建筑材料 | 水泥板、瓷砖、玻璃纤维绝缘材料 |
| 第20类 | 家具与家居装饰 | 沙发、床架、镜子、窗帘杆 |
| 第21类 | 厨房用具与家用器皿 | 锅碗瓢盆、玻璃杯、保鲜盒 |
| 第22类 | 绳索缆绳类产品 | 麻绳、尼龙绳、渔网 |
| 第23类 | 纺织原料 | 棉纱线、合成纤维束 |
| 第24类 | 布料织物 | 丝绸面料、牛仔布、窗帘布 |
| 第25类 | 服装鞋帽 | T恤衫、运动鞋、领带、袜子 |
| 第26类 | 缝纫用品 | 纽扣、拉链、绣花线 |
| 第27类 | 地毯地垫 | 羊毛地毯、浴室防滑垫 |
| 第28类 | 玩具与体育器材 | 积木套装、足球、跳绳 |
| 第29类 | 食品(肉类/蔬果加工品除外) | 巧克力、奶酪、罐头饮料、冻干果蔬 |
| 第30类 | 方便食品与调味品 | 咖啡粉、茶包、蜂蜜、果酱 |
| 第31类 | 农产品原材料 | 新鲜水果蔬菜、谷物种子、动物饲料 |
| 第32类 | 啤酒饮料 | 矿泉水、果汁汽水、能量饮料 |
| 第33类 | 酒精饮品 | 葡萄酒、威士忌、白酒 |
| 第34类 | 烟草制品 | 香烟、雪茄、电子烟液 |
服务类别(第35–45类)
| 类别 | 核心范围 | 典型示例 |
|---|---|---|
| 第35类 | 广告销售与商业管理 | 市场推广策划、连锁加盟招商、自动售货机运营 |
| 第36类 | 金融保险服务 | 银行存贷款业务、证券交易经纪、人寿保险代理 |
| 第37类 | 建筑维修工程 | 房屋装修设计、管道疏通服务、设备安装维护 |
| 第38类 | 通讯技术服务 | 电信增值业务(如短信群发)、卫星导航系统租赁 |
| 第39类 | 物流运输与仓储 | 快递配送、货运代理、仓库出租 |
| 第40类 | 材料加工处理 | 金属锻造成型、木材防腐碳化、纺织品印染 |
| 第41类 | 教育娱乐活动 | 语言培训课程、音乐剧演出票务代理、健身俱乐部会员服务 |
| 第42类 | 科技研发服务 | AI算法开发外包、专利申请代理、云计算平台租赁 |
| 第43类 | 餐饮酒店业 | 连锁餐厅经营许可、民宿预订平台、自助洗衣房服务 |
| 第44类 | 农业技术支持 | 有机种植技术指导、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咨询 |
| 第45类 | 法律安全保障 | 知识产权维权诉讼代理、私人保镖雇佣、电子数据恢复服务 |
常见问题与解答(Q&A)
Q1:同一企业能否跨多个类别申请商标?如何收费?
✅ 答:完全可以!每增加一个类别需单独缴纳规费(目前官费约HKD1,350/类),建议根据业务版图覆盖核心及相关联领域,例如科技公司通常注册第9类(硬件)+42类(软件服务)。

Q2:选择错误类别的后果是什么?如何补救?
⚠️ 答:若实际使用超出注册范围,可能面临侵权指控或无效宣告风险,补救措施包括:①提交新申请补全缺失类别;②通过“使用在先”原则举证已形成第二含义(需满足严格条件),因此前期规划时建议咨询专业代理机构进行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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