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垫商标注册属于第20类,涵盖家具及相关制品,包括
床垫商标注册类别详解
核心注册类别:第20类(家具)
床垫属于家具类产品,根据《尼斯分类》第20类明确规定:
| 类别 | 群组 | 包含商品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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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类 | 20.02 | 床垫、弹簧床垫、泡沫床垫、充气床垫等 | 涵盖所有材质和功能的床垫产品 |
关联类别(可选)
若床垫涉及特殊设计或功能,可考虑补充注册以下类别:
| 类别 | 关联原因 | 示例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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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类 | 床垫罩、床笠等纺织品 | 床单、枕套、床垫保护套 |
| 第21类 | 床垫支撑架、床架等辅助家具 | 床架、床头板、床底支撑 |
| 第35类 | 床垫销售、广告宣传 | 线上线下销售、品牌推广 |
商标注册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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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与评估

- 提前查询商标局数据库,避免与现有商标冲突。
- 建议同时注册第20类核心类别及关联类别(如第2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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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需提供营业执照、商标图样、商品服务项目等材料。
- 优先选择“商标注册全类”保护,防止他人抢注相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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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与公告
初审通过后进入3个月公示期,无异议即可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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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参考
- 国内申请:官费300元/类,代理费约6001500元/类。
- 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基础费约3000元,每增加一个国家约1000元。
常见问题解答
Q1:记忆棉床垫和乳胶床垫是否需要单独分类?
A:无需单独分类,无论材质是记忆棉、乳胶还是弹簧,只要产品属于“床垫”,均归入第20类,若涉及医疗功能(如矫正脊椎),需额外注册第10类(医疗器械)。
Q2:仅销售床垫是否需要注册第35类?
A:若仅为自有品牌销售,无需注册第35类;但若涉及代理其他品牌或提供加盟服务,则需注册第35类(广告销售)。

特别提示
- 组合商标建议:若商标含图形+文字,建议分开注册(文字单独保护,图形可灵活调整)。
- 国际布局:计划出口床垫需通过马德里体系或单一国注册(如美国需同时注册联邦商标和州商标)。
- 续展提醒:商标有效期10年,需在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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