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第20大类(家具及家居用品)详解
第20大类
根据《尼斯分类》,第20类主要包括家具、家居用品及装饰品,涵盖家庭、办公室、公共场所使用的各类器具及相关产品,注册该类别商标可保护品牌在家具制造、销售、设计等领域的专用权。
核心商品项目
| 子类别 | 具体商品示例 | 说明 |
|---|---|---|
| 家具 | 床、沙发、椅子、桌子、衣柜、书架、文件柜、办公家具、婴儿床、折叠家具等。 | 含金属、塑料、木质等材质的家具均属此类。 |
| 家用容器 | 储物盒、收纳箱、衣架、毛巾架、鞋架、花架、碗柜、抽屉柜等。 | 以存储功能为主的家居用品。 |
| 镜子及框架 | 穿衣镜、装饰镜、画框、相框、照片墙等。 | 含玻璃、金属或木质框架的装饰性物品。 |
| 软垫及靠垫 | 沙发垫、椅垫、抱枕、床垫、坐垫等。 | 需与家具配套使用。 |
| 家居装饰品 | 装饰用陶瓷摆件、金属雕塑、节日装饰品(如圣诞树)、壁挂、屏风等。 | 非功能性纯装饰物品。 |
| 宠物用品 | 宠物床、宠物窝、宠物笼、喂食架、猫爬架等。 | 仅限宠物家居相关用品。 |
| 特殊材质制品 | 塑料家具、充气家具、藤编家具、充气床垫等。 | 按材质或工艺分类的功能性家具。 |
注册第20类的重要性
- 品牌保护:防止他人仿冒家具设计或品牌名称,维护市场竞争力。
- 业务拓展:覆盖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如电商平台、实体店),避免侵权纠纷。
- 投资布局:为家具产品线延伸(如家居装饰、宠物用品)提前储备商标权益。
注册流程与注意事项
-
流程步骤:

- 确定商品范围(参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 商标查询(避免与现有商标冲突)。
- 提交申请(个人/企业名义)。
- 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
注意事项:
- 全类注册:第20类包含多个子类,需明确商品范围,避免遗漏(如同时生产家具和宠物用品需一并覆盖)。
- 联合商标策略:对家具系列(如“北欧风”“极简主义”)可注册主商标+衍生商标,防止模仿。
- 设计版权保护:家具外观若具有独创性,建议同步登记外观设计专利。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第20类是否包含“办公家具”?
答:是的,办公家具(如办公桌、会议桌、文件柜)属于第20类“家具”子类,与家用家具受同等保护。

问题2:家具材质不同(如金属 vs. 塑料)是否需要分开注册?
答:无需分开,商标保护以商品功能用途为核心,而非材质,若金属家具和塑料家具属于同一功能类别(如“椅子”),可合并注册,但若材质差异导致商品用途不同(如金属户外桌椅 vs. 塑料儿童桌椅),建议分开注册。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66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