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未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需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申请注册,无法通过
美国商标注册与马德里体系的关系
美国是否属于马德里体系成员国?
美国是《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但未加入《马德里协定》,以下是关键信息:
| 项目 | 详情 |
|---|---|
| 加入时间 | 2003年11月2日(仅加入《马德里议定书》,未签署《马德里协定》) |
| 适用范围 | 可通过马德里体系向美国延伸国际商标,或美国商标通过马德里体系拓展至其他国家 |
| 申请方式 | 需通过本国/地区知识产权局提交国际申请(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 作为指定局,负责审查马德里国际注册延伸至美国的商标 |
美国商标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的规则
基础申请要求
- 必须条件:需先在美国提交商标申请或已注册(即“基础申请”)。
- 例外情况:部分国家允许意向使用申请(如美国),但通过马德里延伸时需声明实际使用或意向使用。
指定其他国家/地区的流程
| 步骤 | 说明 |
|---|---|
| 提交国际申请 | 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或原属国知识产权局提交马德里国际申请(MM2格式) |
| 指定目标国家 | 选择需保护的国家/地区,并支付对应费用(美国单个类别规费约\$100) |
| USPTO审查 | USPTO对延伸至美国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约612个月) |
| 公告与异议期 | 通过审查后公告,第三方可在30天内提出异议 |
通过马德里体系在美国申请商标的注意事项
-
基础申请限制:
- 必须基于美国已注册或已申请的商标(需提供申请号或注册号)。
- 纯马德里国际注册无法直接指定美国(需通过原属国提交)。
-
分类要求:

美国采用《尼斯分类》,需精确对应商品/服务类别。
-
使用声明:
美国遵循“使用在先”原则,需在申请时声明实际使用或意向使用。

-
审查差异:
USPTO可能以“模糊性”“功能性”等理由驳回,需针对性答辩。
费用对比:直接申请 vs 马德里延伸
| 项目 | 直接向USPTO申请 | 通过马德里延伸 |
|---|---|---|
| 单类别申请费 | 约\$250(电子申请) | 约\$100(需另付国际注册费) |
| 律师费 | 约\$150\$500 | 约\$200\$500 |
| 审查周期 | 约814个月 | 约1218个月(含国际局流程) |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美国公司如何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国际商标?
A1:

- 先在美国提交商标申请或获得注册;
- 通过原属国知识产权局(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马德里国际申请;
- 指定目标国家并支付费用;
- USPTO对延伸至美国的商标进行审查,通过后公告并颁发证书。
Q2:通过马德里注册美国商标是否需要美国律师?
A2:
- 非强制,但建议委托美国律师或代理机构,原因包括:
- USPTO可能发出审查意见(Office Action),需专业答辩;
- 美国商标法强调“使用证据”,律师可协助准备材料;
- 避免因分类错误或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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