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香水属于第3类(化妆品及清洁用品),具体为0301群组,涵盖香水、香精油等
商标注册香水属于哪一类?
香水作为商品申请商标注册时,需根据《尼斯分类》(国际通用的商标分类标准)选择对应的类别,以下是详细说明:
商标分类依据
商标分类共分为45个类别(134为商品类别,3545为服务类别),香水属于第3类,具体为“化妆品和清洁制剂”。
第3类核心商品范围
| 类别 | 与香水相关的具体商品 | |
|---|---|---|
| 第3类 | 化妆品、清洁制剂、香水、护肤品、头发护理品等 | 香水、古龙水、香精油、香氛喷雾、须后水、香膏、香体露等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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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描述商品:

- 商标注册时需明确商品名称(如“香水”或“香精油”),避免因描述模糊导致驳回。
- 可参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细化商品(如“香水”对应编码【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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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类别补充保护:
- 若涉及香水瓶设计,需额外注册第21类(餐具、容器);
- 若涉及香水包装盒,需注册第16类(纸质品);
- 若涉及香水广告或销售,需注册第35类(广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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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混淆类别:

- 第5类:药品、医用制剂(如“药用香氛”需注册此类);
- 第19类:建筑用香料(如“室内香薰”可能涉及此类)。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香水瓶能否单独注册?
答:香水瓶作为容器,需注册第21类(餐具、容器),但若瓶身设计具有显著艺术性,可尝试以“外观设计专利”或“图形商标”形式保护。
问题2:香氛蜡烛属于哪一类?
答:香氛蜡烛需注册第4类(燃油、油脂),因其主要成分为蜡和燃料;若仅用于室内香薰的无火焰产品,则可能属于第3类。

通过以上分析,商标注册香水应优先选择第3类,并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补充关联类别,以构建完善的品牌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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