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类商标注册属于第30类,涵盖调味品、酱料等产品,如豆瓣酱、辣椒
酱类商标注册类别详解
核心注册类别:第30类(调味品、食品调料)
酱类产品主要属于《尼斯分类》中的第30类,具体涉及以下群组和商品项目:

| 类别 | 群组 | 商品名称 | 适用范围 |
|---|---|---|---|
| 第30类 | 3018 | 调味酱、调味汁 | 番茄酱、辣椒酱、芥末酱、沙拉酱、果酱、花生酱等非肉类调味酱。 |
| 第30类 | 3005 | 酱油、醋、调味料 | 生抽、老抽、米醋、陈醋、蚝油、鸡精、味精等液态或粉状调味品。 |
| 第30类 | 3004 | 腌制蔬菜、豆制品 | 豆瓣酱、腐乳、豆豉等发酵类酱料。 |
辅助注册类别(根据产品特性扩展)
若酱类产品涉及特殊成分或用途,需额外考虑以下类别:
| 类别 | 群组 | 商品名称 | 适用场景 |
|---|---|---|---|
| 第29类 | 2907 | 肉制品、鱼制品 | 含肉类/鱼类的酱料(如牛肉酱、鱼肉酱、虾酱等)。 |
| 第5类 | 0501 | 药用营养品 | 具有保健功能的酱料(如蜂蜜酱、枸杞酱等),需同时注册第5类。 |
| 第35类 | 3503 | 广告、商业管理 | 品牌推广、电商销售等商业行为(建议搭配核心类别注册)。 |
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1:含肉类的酱料(如牛肉酱)应注册哪一类?
解答:
若酱料以肉类为主料(如牛肉酱、猪肉酱),需注册第29类(肉制品);若以调味功能为主(如辣椒酱、香菇酱),则属于第30类,建议根据产品成分占比选择核心类别,必要时两类均注册。

问题2:是否需要同时注册多个类别?
解答:
- 必须注册:若产品跨类别(如既含肉类又强调调味功能),需同时注册第29类和第30类。
- 建议注册:第35类(广告销售)可保护品牌在电商、线下渠道的商业布局,避免他人抢注。
- 可选注册:若酱料有保健功能(如添加益生菌、中药成分),需额外注册第5类(医药品)。
小编总结建议
- 优先注册第30类:覆盖大多数酱类产品(如豆瓣酱、辣椒酱、果酱等)。
- 按需扩展类别:根据成分(肉类→第29类)、功能(保健→第5类)或商业模式(销售→第35类)补充注册。
- 咨询专业机构:复杂产品建议通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分析成分和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55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