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第29

商标注册第29类涵盖肉制品、鱼类、禽蛋及腌制食品等,涉及食品加工与销售相关商品,申请

商标注册第29类详解

基本定义与范围

第29类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协定)中的一类,主要涵盖 肉、鱼、禽、野味及其制品;非活体动物制成的食品;腌制、干制、熟食类食品;以及各类加工后的果蔬产品,该类别的核心特征为“经过一定程度加工的食品原料或半成品”,不包括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如新鲜水果/蔬菜属于第31类)。

商标注册第29


核心商品项目清单

序号 典型商品示例 说明
1 肉(包括牛肉、猪肉、羊肉等) 指已屠宰并处理的动物肌肉组织,不含活体动物
2 鱼肉制品 包括鱼片、鱼丸、鱼干等加工形式
3 家禽及野味 鸡鸭鹅、鹿肉、兔肉等,需明确标注来源
4 腌渍/风干/熏制食品 腊肠、火腿、培根、咸鱼等通过盐渍或脱水保存的食品
5 汤料及浓缩物 高汤块、鸡精、浓汤宝等用于调味的固态/液态提取物
6 罐头食品 午餐肉罐头、沙丁鱼罐头等密封包装的即食食品
7 蛋及蛋制品 鸡蛋、鸭蛋、皮蛋、蛋黄酱等,需注意与乳制品区分(奶粉属第5类)
8 食用油脂及脂肪 猪油、牛油、植物起酥油等,区别于工业用润滑油脂(第4类)
9 加工过的果蔬 果脯、蜜饯、冷冻薯条、脱水蔬菜等经调味或保鲜处理的产品
10 豆腐及豆制品 豆浆粉、腐竹、千张等,需与谷物类豆制品(如豆奶饮料)区分

典型适用场景

✅ 高频需求主体

行业类型 具体用途 推荐注册策略
食品加工厂 生产香肠、火腿、速冻调理包 全品类覆盖+防御性注册近似名称
连锁餐饮品牌 中央厨房供应的预制菜品 主类目+关联配料类目组合保护
生鲜电商平台 销售自有品牌的腌制牛排、调味虾滑 强化品牌形象标识权
进口贸易公司 代理海外特色肉制品(如伊比利亚火腿) 地理标志联合商标注册

关键注意事项

⚠️ 易错点警示

  1. 排除条款:鲜活动物(第31类)、母乳替代品(第5类)、婴儿配方食品(第5类)不在此列;
  2. 工艺界定:仅简单清洗/切割的净菜仍属第31类,添加防腐剂/调味剂后才归入本类;
  3. 组合商标风险:若图案含餐具/厨具元素,可能被要求分割至第21类;
  4. 地域差异:部分国家对转基因食品有特殊标注要求,需提前核查目标市场法规。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想开一家卖现烤烤肉的餐厅,是否需要注册第29类?

A: 不需要,现制餐饮服务属于第43类(饭店服务),但如果您同时销售预包装的腌料包或冷冻肉串供顾客带回家烹饪,则需要注册第29类对应项目。

商标注册第29

Q2: 我的品牌名称包含“农场直供”,能用在第29类的鲜肉商品上吗?

A: 存在驳回风险。“农场直供”易使公众误认为产品来自未加工的农业源头,而实际销售的是屠宰后的肉类,建议改为“牧场精选”“谷饲安格斯”等更精准描述加工工艺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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