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第十类主要包括外科、医疗、牙科及兽医用仪器器械、假肢等
商标注册第十类详解
第十类核心范围
商标注册第十类主要涵盖医疗器械和仪器、医疗用品及相关设备,适用于诊断、治疗、康复等领域的产品,根据《尼斯分类》,该类别包含多个商品群组,具体如下:
| 商品群组 | 常见示例 | |
|---|---|---|
| 1 外科、医疗及牙科器械 | 手术刀、镊子、注射器、针灸针等 | 手术钳、医用缝合针、血糖仪 |
| 2 医用诊断设备 | 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心电图仪 | 电子体温计、超声诊断仪 |
| 3 医疗用监护设备 | 监护仪、呼吸机、除颤器等 | 家用睡眠监测仪、便携式氧气瓶 |
| 4 医用消毒设备 | 灭菌器、消毒柜、紫外线灯 | 医用高压消毒锅、一次性消毒巾 |
| 5 理疗及康复设备 | 按摩椅、矫形器具、轮椅 | 颈椎牵引器、电动轮椅 |
| 6 医用耗材与试剂 | 医用纱布、绷带、试纸、导管 | 血糖测试条、无菌手套 |
| 7 其他医疗辅助用品 | 助听器、假牙、避孕套(非化学) | 助听器电池、义齿清洁工具 |
需注意的边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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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疗服务的区别
第十类仅覆盖实物产品,若涉及医疗诊疗服务(如医院、诊所服务),需注册第44类(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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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药品/保健品的区分
- 药品、营养补充剂属于第5类(医药品);
- 医疗器械(如血糖仪)属第10类,但配套试剂(如测试条)也归第1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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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产品归类

- 智能穿戴设备:若具备医疗监测功能(如心率手环),需注册第10类;
- 美容仪器:家用美容仪(如射频仪)通常归第10类,但美容院专用设备可能涉及第7类(机械设备)。
注册建议
- 多类别联合注册:若产品涉及医疗+电子功能(如智能体温计),可考虑同时注册第9类(电子设备);
- 跨境保护:不同国家分类细则可能差异(如美国将部分康复器械归第8类),需结合目标市场核查;
- 规避风险:避免将“医疗器械”误标为“健身器材”(第28类)或“普通日用品”(第21类)。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按摩椅属于第10类还是第28类?
解答:若按摩椅宣称具有医疗级理疗功能(如缓解颈椎病、促进血液循环),则归第10类;若仅为放松用途(如家用休闲按摩椅),则属于第28类(运动器材),需根据产品宣传的功效判断。
问题2:口罩在商标注册中如何分类?
解答:普通防护口罩(如防尘、防花粉)属于第23类(纺织品);医用口罩(如外科口罩、N95口罩)因涉及医疗用途,需注册第10类,若口罩宣称“抗病毒”功能,可能需额外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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