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注册证是商标注册证的另一种通俗说法,它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说明:
| 项目 | 详情 |
| 商标(图样) | 展示注册商标的具体图案样式。 |
| 商标注册号 | 每个注册商标独有的编号,用于标识该商标。 |
| 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 | 登记商标注册者的名称和联系地址。 |
| 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 | 明确商标被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以及所属的类别。 |
| 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 标注商标专用权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一般为10年。 |
法律效力
法律凭证:是注册商标的法律凭证,在印刷注册商标标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商标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等场景中,都必须出具。
非唯一判断依据:不能仅凭商标注册证就认定商标权真实有效,因为存在商标在申请阶段发生变更或转让等情况,可能导致注册证上的信息与实际商标状态不符。
有效期与续展
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手续: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续展后不换发注册证,而是发给一个证明,原有的注册证与新核发的续展证明共同表明商标仍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
转让与变更
相关规定:《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未规定转让、变更时要收回原注册证换发新证,只是核准后发给一个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
领取途径与材料
途径:直接办理的需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委托代理机构的,由商标局将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再到代理机构领取。
材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需提交《领取商标注册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名称变更或商标已转让的还需相应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领取商标注册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需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已转让的也需核准转让证明。

补发情况
遗失或破损:若《商标注册证》遗失或破损,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申请补发,遗失的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破损的应在提交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局。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专用权范围如何确定?
解答: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为限,雀巢咖啡”作为使用在咖啡上的商标,“咖啡”二字不能专用,只有“雀巢”有专用权。
问题2:商标注册证丢失了怎么办?

解答: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补发,并按要求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若遗失),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新的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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