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的商标注册标准
一、显著性
显著性是商标的核心特征,是指商标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使消费者通过商标识别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 特点 | 说明 |
| 固有显著性 | 如“可口可乐”这一商标,本身是臆造词汇,在没有任何使用背景的情况下,就具有很强的显著性,消费者容易将其与特定商品联系起来。 |
| 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 | 微信”最初只是一个普通的词汇,但经过长期广泛的使用和宣传,现在消费者一看到“微信”就会联想到特定的即时通讯软件,从而获得了显著性。 |
二、合法性
商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含有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等。

| 禁止情形 | 具体说明 |
| 违反公序良俗 | 例如带有歧视性、侮辱性的词汇不能作为商标,像某些包含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含义的名称。 |
| 侵犯国家标志等 | 不能将国旗、国徽、军旗等国家标志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标,除非有特殊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如用于国家机关相关特定用途等)。 |
三、非功能性
商标主要是用于识别来源,不能具有商品的实用功能或美学功能(如果这些功能是商品本身的必备属性)。
| 情况 | 举例 |
| 实用功能方面 | 比如一个独特的瓶子形状,如果这个形状主要是为了方便携带液体(如饮料瓶),而不是为了识别商品来源,就不能仅以此形状作为商标注册(当然如果是经过设计具有独特识别性的瓶身造型则另当别论)。 |
| 美学功能方面 | 如果一个产品的外观设计主要是为了产品的美观,而这种美观是同类产品共有的设计趋势或者该设计主要是由产品自身性质决定的,就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来垄断这种美学设计(但如果设计具有独特创意和识别性则可以注册)。 |
四、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能侵犯他人已经合法取得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

| 在先权利类型 | 冲突示例 |
| 商标权 | 如果一家新公司想注册一个与已知名商标非常相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这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例如某小品牌试图注册“劳斯莱斯斯”用于汽车配件,就与“劳斯莱斯”商标产生冲突。 |
| 著作权 | 不能将他人创作的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的名称或内容未经授权作为商标注册,比如不能把一部畅销小说的名字抢注为商标用于无关商品上。 |
五、具有可注册性类别
商标需要在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具有可注册性,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分类有不同的要求和审查标准。
| 类别相关要点 | 说明 |
| 尼斯分类对应 | 商标局根据尼斯分类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分类,申请人需要准确选择自己的商标适用的类别,例如服装属于第23类,如果在申请时选错类别,可能导致无法获得有效注册或者保护范围不当。 |
| 类别扩展考虑 | 有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拓展业务范围,需要考虑商标在新涉足商品或服务类别中的可注册性,比如一家原本做餐饮的企业后来开展食品加工业务,就需要检查商标在食品加工相关类别是否可注册。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商标缺乏显著性,一定不能注册吗?

解答:不一定,如果商标原本缺乏显著性,但经过长期大量的使用和宣传,使消费者能够将其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获得了“第二含义”,即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注册的,小米”最初是一个常见的粮食名称,缺乏固有显著性,但经过公司在手机等产品上的广泛使用和推广,小米”商标已经具有很强的显著性,能够识别其商品来源,所以可以注册。
问题2:如何避免商标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解答:在构思商标时,要进行充分的前期查询和检索,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的查询系统,查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对于著作权方面,要确保商标的设计、名称等不抄袭他人的文学、艺术等作品,对于企业名称,要避免与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已经登记注册的知名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以免引起混淆,还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详细的查询和分析,他们具有更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好地帮助避免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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