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备案机构缴税

商标注册备案机构不缴税,缴税主体是商标申请人等,按规缴纳相关费用。

商标注册备案机构主要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是关于商标注册备案机构相关费用及缴税情况的详细说明:

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纸质申请收费标准(按类别) 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按类别)
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500元 450元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500元 450元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500元 450元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250元 225元
受理商标评审费 750元 675元(部分开通)
变更费 150元 0元
出据商标证明费 50元 45元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350元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350元
商标异议费 500元 450元
撤销商标费 500元 450元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150元 135元

缴费方式

代理机构代缴: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由代理机构按规定代为缴纳费用,代理机构已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正式用户的,须登录代理机构账户在线支付;未注册正式用户的,须注册简易用户后凭缴费码在线支付。

申请人自缴:申请人直接办理的,通过网上方式提交申请的,须登录提交申请的账户在线支付;在商标局注册大厅等现场递交申请的,收到缴费通知书后须登录注册网上申请平台用户凭缴费码在线支付,未注册正式用户可注册简易用户缴纳费用。

特殊情况: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缴费码在网上申请平台完成缴费的,可持缴费码通过银行汇款缴费,或将缴费通知书复印件等邮寄至商标局;也可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现场缴费,支持现金、POS刷卡、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

商标注册备案机构缴税

缴费时间

当事人或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的,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

票据规则及领取方式

电子票据:当事人和代理机构缴纳商标费用,统一开具电子票据,可入账报销。

领取方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缴费的,需使用缴费账户在缴费57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未通过该系统缴费的,具有商标网上申请用户的代理机构将票据发送至其用户,通过银行汇款缴费的采用邮寄方式发放票据打印件,在商标注册大厅现场缴费的可现场领取票据打印件。

商标注册备案机构缴税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商标注册费用可以退款吗?

解答: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和代理机构收到缴费通知书并按指南办理商标业务缴费的,不存在需办理退款的业务,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本指南发布前通过银行汇款汇入商标局银行账户的款项,可申请退回,具体参见退款指南。

问题:商标注册后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商标注册备案机构缴税

解答:商标注册成功后,若需要办理续展手续,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并缴纳相应的续展费用,如果涉及到商标的转让、变更、许可他人使用等事项,也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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