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延展期申请需在期满前 12 个月内办理,可宽展 6 个月,准备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商标局审核。
商标注册延期办理,需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规定申请,并可能需缴纳相应费用。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如需在期满后继续使用,您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延期审查申请包括商标续展申请和商标宽展申请两类,商标续展申请是指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到期前,提前向商标局提出延长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