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甲乙公司同一天就相同或类似商品提交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优先核准使用在先的一方;若双方均未使用或无法证明使用在先,则进入协商或抽签程序。
商标同日申请如何处理?
商标同日申请在实务中并不少见,尤其集中在热门行业或通用词汇上,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后,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回应,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收到通知,先拼“使用在先”
商标局会要求双方在30天内提交商标申请日前的实际使用证据,这些证据必须能证明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已经公开、真实、合法使用。
- 有效证据类型:产品包装实物、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广告投放合同、展会现场照片、线上平台销售记录等。
- 关键要素:证据需清晰展示商标标识、指定商品名称、使用日期(必须早于申请日)。
- 常见无效证据:仅设计稿、未公开的试用合同、无日期的宣传单、内部认可函等,通常不被审查员采纳。
如果一方能提供充分的在先使用证据,商标局将初步审定并公告该方商标,驳回另一方申请,若双方均能证明使用在先,则比较最早使用日期,时间越早越有利,若双方均无法证明使用或在先使用日期相同,则进入下一步。
协商是解决问题的最优路径
当双方都拿不出决定性的使用证据时,商标局会建议双方自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由一方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转让申请权,协商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商标局备案。

- 协商方式:双方直接谈判、通过代理机构协调、或第三方调解。
- 典型协商内容:一方撤回申请,另一方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或双方将申请权转让给第三方;或重新划分商品类别,各申请不同商品。
- 注意:协商失败后,商标局将组织抽签,届时结果完全随机。
协商期间的成本考量
协商过程会产生时间成本和代理费用,如果双方都希望获得商标权,可能涉及商业谈判,甚至补偿金额的商定,据统计,相当一部分同日申请案件通过协商解决,避免了抽签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
同一天注册商标,协商还是抽签?
如果协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达成一致,商标局会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以抽签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抽签是随机且具有法律效力的。
抽签流程与参与要点
- 通知途径:商标局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参加抽签,告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
- 参与方式:申请人需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携带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 抽签规则:通常采用抽取号码或摇号方式,一次决定,抽签过程有公证人员监督。
- 未到场后果:若一方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另一方可直接获得初审资格。
抽签的不可预测性
抽签结果不考虑商标实际使用情况或企业规模,如果双方都有使用意愿,强烈建议优先协商,避免抽签的不确定性,行业共识认为,抽签是最后的选择,它可能让一个实际使用多年但证据不全的企业失去商标权。
同日申请中的特殊情形:恶意抢注与异议

虽然同日申请程序本身不审查是否存在恶意,但如果一方能证明对方属于恶意抢注,可以在后续程序中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乙方明知甲方在先使用且未注册,故意选在同一天申请,企图利用规则漏洞。
异议程序如何介入?
如果通过抽签或协商,一方获得了初步审定并公告,另一方可以在公告期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异议理由可包括:被异议人明知或应知他人商标而抢注、违反代理关系、以不正当手段注册等。
- 异议证据:需要提供更充分的在先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据、或恶意证据,如沟通记录、合作合同等。
- 异议结果:商标局经审理,若异议成立,则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若异议不成立,则核准注册。
商标同日申请流程中的实操要点
尽早准备使用证据
无论是否面临同日申请,企业都应建立商标使用证据档案,包括每月的销售记录、广告合同、发票等,这不仅是应对同日申请的关键,也是后续维权的基础。
收到通知后的行动清单
- 阅读通知书内容,确认截止日期。
- 立即收集整理所有使用证据,按时间排序。
- 如有必要,寻求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协助,评估证据有效性。
- 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并保留副本。
- 如果证据不足,主动联系对方协商,争取合理方案。
- 若协商无果,准备参与抽签,并评估是否需在后续对结果提出异议。
商标同日申请费用大概多少?
商标同日申请本身不产生额外官方费用,官方只收取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费,但若涉及代理服务、证据公证、协商谈判、抽签到场等,会产生相应成本,具体费用因代理机构和服务内容而异,建议在委托前确认清楚,对于复杂案件,代理费用可能占比较大,但相比失去商标权的风险,这些投入通常是值得的。

商标同日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同一天注册商标,是不是谁先提交申请就谁先得?
不是,商标申请遵循“申请在先”原则,但同日申请时,则转为“使用在先”原则,如果双方都是同日提交,就比谁先使用了该商标,而不是谁先提交,即使你先提交了申请,但对方能证明更早使用,你仍可能被驳回,使用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
商标同日申请,抽签中签后还能被异议吗?
可以,抽签只是确定初步审定的一方,该方商标会进入公告期,在公告期内,任何认为该商标损害其权益的人(包括同日申请的另一方)都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该商标同样会被驳回,抽签获胜并不代表一劳永逸,后续仍有风险需要应对。
商标同日申请中,如果双方都提供了使用证据,谁更有利?
商标局会对比双方使用证据的最早日期,如果一方能证明在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公开使用,且证据链完整,则更有利,如果双方使用时间相同或都无法证明,则进入协商或抽签,证据的完整性和公信力很关键,据商标局审查实践,发票、合同、广告等具有公信力的证据比自制凭证更受认可。
无论结果如何,商标同日申请都提醒企业,商标布局要尽早,使用证据要规范,主动应对、及时收集证据、灵活协商,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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