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其品牌保护离不开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的核心在于类别选择,不同类别的商标保护范围不同,企业需根据自身业务布局合理规划,白酒商标注册究竟涉及哪些类别呢?本文将详细解析白酒商标注册的核心类别及相关注意事项。

核心类别:第33类酒类商品
白酒商标注册的首要类别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的第33类,即“酒类饮料”,这一类别涵盖了含酒精的液体饮料,包括白酒、果酒、啤酒、黄酒等,是白酒品牌保护的基础,在第33类中,具体群组包含:
- 3301群组: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如白酒、威士忌、伏特加等;
- 其他相关群组:如3302群组的(无酒精)饮料,虽不含酒精,但若企业计划拓展无酒精饮品线,也可考虑注册。
企业需在第33类中选择具体商品项目,白酒”“烧酒”等,以确保商标在酒类商品上的专用权,若仅注册第33类,保护范围仅限于实体酒类产品,不涉及餐饮服务或零售渠道。
关联类别:第35类广告销售与特许经营
白酒的销售离不开商业推广和渠道管理,因此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是重要的关联类别,该类别包含的核心服务项目有:
- 3501群组:广告;广告宣传;广告版面设计;通过电视、广播等进行广告宣传;
- 3502群组: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
- 3503群组:替他人推销;替他人采购(为其他企业采购商品或服务);
- 3504群组:职业介绍;商业企业迁移;办公事务。
白酒企业若计划开设线下专卖店、发展加盟商,或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销售产品,需在第35类注册“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等项目,防止他人抢注商标从事同类商业活动。
延伸类别:第32类无酒精饮料与第43类餐饮服务
部分白酒企业会拓展产品线,推出无酒精预调酒、饮料等产品,此时需考虑注册第32类“啤酒;矿泉水;汽水;无酒精饮料”中的相关项目,如“无酒精饮料”“果汁饮料”等,避免跨品类侵权。
若企业涉及餐饮服务,如开设白酒主题餐厅、酒吧等,还需注册第43类“餐饮、住宿服务”,具体项目包括“餐厅;饭店;酒吧;提供餐饮设施的服务”等,确保服务类商标的独特性。

防御类别:第30类食品与第21类酒具
为构建全面的商标保护体系,企业可考虑注册防御性类别,白酒常与下酒食品搭配,第30类“咖啡;茶;糖;食用淀粉;蜂制品;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中的“食用淀粉”“谷类制品”等,可防止他人在关联食品上注册近似商标;
白酒配套酒具(如酒杯、酒壶)属于第21类“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注册“饮用器皿”“酒具”等项目,可避免他人利用酒具品牌与白酒品牌产生混淆,强化品牌整体保护。
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与单一国家注册
若白酒企业计划拓展海外市场,需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或单一国家注册进行海外布局,马德里体系允许企业通过一次申请在多个成员国注册商标,但需以国内商标注册为基础;单一国家注册则需根据目标国家的商标法逐一申请,例如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酒类消费市场,需提前查询当地商标近似情况,避免侵权风险。
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 查询在先权利:提交注册前需通过商标局官网或专业机构查询在先近似商标,降低驳回风险;
- 选择注册方式:可自行申请或委托代理机构,后者更熟悉审查标准,能提高注册成功率;
- 规范使用商标:注册后需在核定商品上规范使用商标,不得自行改变图样或核定范围,否则可能面临撤销风险;
- 及时续展: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需办理续展手续,避免权利丧失。
相关问答FAQs
Q1:白酒商标必须注册第33类吗?不注册会有什么风险?
A1:是的,第33类是白酒商标的核心类别,若不注册,企业生产的白酒可能因侵犯他人商标权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下架;未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易被他人抢注,导致品牌无法使用或高价回购,因此务必优先注册第33类。

Q2:除了核心类别,小规模白酒企业也需要注册关联类别吗?
A2:建议根据业务需求选择性注册,若企业仅生产线下散装白酒,短期内不涉及电商或加盟,可暂缓注册第35类;但若计划长期发展,尤其是拓展线上销售或品牌加盟,提前注册第35类能有效防止“商标被抢注用于商业活动”的风险,避免后期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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