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企业在品牌保护中的重要环节,而商标分类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权利的保护范围,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商标注册共分为45个类别,其中第18类主要涉及皮革、仿皮、旅行用品及器具等商品,本文将详细介绍商标注册第18类的具体内容、核心商品与服务的划分、注册注意事项以及与其他类别的关联,帮助企业更清晰地了解该类别的注册要点。

商标注册第18类的核心内容
商标注册第18类以皮革、皮具及旅行用品为主要保护对象,涵盖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皮具制品、宠物用皮革制品以及相关配件,根据尼斯分类,该类别的核心定义包括“皮革、仿皮及其制品,毛皮,旅行包、背包、手提包,雨伞、阳伞的骨、柄和附件,动物用项圈、牵引带和宠物服装”等,具体而言,第18类商品可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板块:
皮革及仿皮制品
这是第18类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天然皮革、人造皮革(仿皮)及其加工制成的各类商品。
- 皮革半成品:已鞣制的皮革、皮革板等;
- 皮具成品:钱包、卡包、钥匙包、名片夹、皮带、腰带、皮手套、皮手镯等;
- 大型皮具:旅行箱、公文箱、手提箱、化妆箱、首饰盒(皮制)等。
需要注意的是,皮制家具(如沙发、椅子)不属于第18类,而是属于第20类;而皮制服装(如皮衣、皮鞋)则分别属于第25类(服装)和第9类(鞋类)。
毛皮及毛皮制品
第18类也涵盖天然毛皮及其制品,
- 毛皮:已剪毛的毛皮、未剪毛的毛皮(如貂皮、狐狸皮等);
- 毛皮制品:毛皮围巾、毛皮披肩、毛皮领子、毛皮饰品(如毛皮发夹、毛皮胸针)等。
但毛皮服装(如毛皮大衣、毛皮马甲)属于第25类,毛皮地毯则属于第27类。
旅行用品及容器
旅行相关的皮具和容器是第18类的另一重要板块,包括:
- 旅行包类:旅行背包、手提旅行袋、运动包、沙滩包、购物袋(皮制)等;
- 箱匣类:行李箱、工具箱(皮制)、急救箱(皮制)等;
- 容器类:皮制瓶套、皮制保温袋等。
值得注意的是,非皮制的旅行用品(如尼龙布背包、塑料行李箱)属于其他类别,例如第22类(非纺织品制袋)或第19类(非金属容器)。
雨伞及附件
第18类包含雨伞、阳伞及其配件,

- 雨伞、阳伞本身;
- 伞骨、伞柄、伞套(皮制或非皮制);
- 伞附件:伞扣、伞夹等。
但伞面(非皮制)属于第26类(花边、饰边、编带),伞的电动装置属于第9类(科学仪器)。
宠物用品
随着宠物经济的发展,第18类也涵盖了部分宠物用皮革制品,
- 动物项圈、牵引带(皮制);
- 宠物窝垫(皮制)、宠物服装(皮制,如宠物马甲、宠物雨衣);
- 宠物饰品:皮制宠物胸带、宠物挂饰等。
但宠物用非皮制品(如尼龙牵引带、塑料食盆)属于第18类的近似类别或第28类(玩具),需根据具体材质判断。
其他杂项商品
第18类还包括一些边缘但重要的商品,
- 挎包、背包(皮制);
- 手杖柄(皮制);
- 鞭子、马鞭(皮制);
- 削皮器(皮具用,如鞋用削皮器)等。
第18类商标的注册注意事项
企业在申请第18类商标时,需结合自身经营范围和品牌定位,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商品/服务项目的精准选择
第18类包含多个商品群组,企业需明确自身核心产品,主营皮具箱包的企业需重点选择“旅行箱、手提包、钱包”等项目;宠物用品企业则需关注“动物项圈、宠物服装”等,需注意区分“皮革半成品”与“皮革制品”的差异,前者适用于原材料供应商,后者适用于成品制造商。
避免跨类别混淆
第18类与其他类别存在交叉,需注意边界:
- 皮制服装:第18类不包含服装,皮衣、皮裤等属于第25类;
- 皮制家具:沙发、椅子等属于第20类;
- 鞋类:皮鞋、运动鞋属于第25类,鞋用皮革属于第18类“皮革半成品”;
- 雨伞配件:伞骨、伞柄属于第18类,但伞面属于第26类。
若企业产品涉及跨类别,建议同时注册相关类别,例如皮具品牌可考虑注册第18类(皮具)、第25类(皮制服装)、第35类(广告销售)等。

商标查询与显著性
在提交申请前,需通过商标局官网或代理机构进行近似查询,避免与他人在先商标构成近似,第18类的通用名称(如“真皮”“牛皮”)缺乏显著性,需结合独创元素(如品牌名称、图形)提高注册成功率。
国际注册与马德里体系
若企业计划拓展海外市场,可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在第18类基础上指定目标国家,需注意不同国家对“皮革制品”“毛皮制品”的分类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委托当地代理机构调整申请策略。
第18类与其他类别的关联性
第18类并非孤立存在,其与多个类别存在紧密关联,企业需统筹规划:
- 第25类(服装、鞋、帽):皮制服装、皮鞋需注册第25类;
- 第28类(玩具、运动用品):宠物玩具(非皮制)属于第28类,但宠物皮具仍属第18类;
- 第35类(广告、商业管理):若企业涉及线上线下销售(如电商平台、专卖店),需注册第35类“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
- 第42类(技术服务):皮具设计、品牌策划服务属于第42类,若企业提供此类服务,需额外注册。
相关问答FAQs
Q1:第18类商标注册是否包括“人造革”制品?
A:是的,第18类明确包含“仿皮”(即人造革、人造毛皮)及其制品,例如人造革钱包、人造革行李箱等均可归入第18类,注册时需在申请项目中注明“仿皮”或具体商品名称(如“人造革手提包”),以确保保护范围覆盖人造革产品。
Q2:皮制背包属于第18类,但尼龙布背包属于哪个类别?
A:皮制背包属于第18类“背包(皮制)”,而尼龙布、帆布等非皮革材质的背包则属于第22类“非纺织品制袋、包”(背包(非纺织品)”“旅行包(非纺织品)”),材质是区分商品类别的关键因素,企业需根据产品材质选择正确的注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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