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商标是企业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承载着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信誉,许多创业者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会产生一个疑问:商标注册初审之前能否使用该商标?这一问题涉及法律风险、市场策略及品牌建设等多个层面,需要结合商标法规定、实践操作及典型案例进行综合分析。
商标注册初审前的法律状态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需经过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等程序,在商标获得注册证书之前,其处于“未注册”或“申请中”状态。“初审公告”是实质审查通过后的必经环节,为期3个月,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异议,若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将予以注册,颁发注册证。
在初审公告之前,商标申请仅完成形式审查(如申请文件是否齐全、规范)和实质审查(如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此时商标尚未获得法律承认的权利,企业使用该商标需特别谨慎,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初审前使用商标的法律风险
商标权的取得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但“使用”在商标保护中同样具有关键意义,在初审前使用未注册商标,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侵犯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权
若企业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无论该企业是否已提交注册申请,均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某餐饮企业在“餐厅”服务上使用“某茶”商标,即使已提交申请,若发现“某茶”已被他人在第43类服务上注册,则需立即停止使用,否则可能面临赔偿诉讼。
商标被驳回导致投入浪费
商标实质审查中,若因与在先权利冲突、违反禁用条款等原因被驳回,企业前期在品牌设计、宣传推广上的投入可能付诸东流,某服装企业使用“国字头”商标,因违反《商标法》第十条关于“不得使用与国家名称、国旗等相同或近似标志”的规定,申请被驳回,需重新更换商标并启动新流程。
无法获得专用权保护
未注册商标虽可使用,但无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企业无法阻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也难以通过商标侵权诉讼维权,某地方小吃店使用“老味道”商标,若未注册,其他商家也可在同一区域使用该商标,导致消费者混淆,损害品牌声誉。
初审前使用商标的合理场景与注意事项
尽管存在法律风险,但在某些情况下,企业需在初审前使用商标以抢占市场,此时需通过以下方式降低风险:
规范使用标识
为避免消费者混淆,建议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标注“TM”标志(非法律强制要求,仅为使用声明),或明确标注“商标申请中”字样,表明该商标处于权利待定状态,保留商标设计稿、使用合同、宣传物料等证据,以备后续权利主张或维权时使用。
进行在先权利检索
在提交商标申请前,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数据库或专业代理机构进行在先权利检索,确保所使用商标不存在与已注册或申请中商标的冲突,检索范围应涵盖相同及类似商品/服务类别,避免因“跨类近似”被驳回。
控制使用范围与方式
在初审前,尽量将商标使用控制在有限区域内(如单一城市或线上特定平台),避免大规模宣传导致侵权风险扩大,避免将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如标注®),否则可能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面临行政处罚。
不同场景下的使用建议
新创企业
对于初创企业,若资金有限,可先在核心产品或服务上使用未注册商标,同时尽快提交注册申请,建议优先注册核心类别(如第35类广告、第42类技术服务等),并考虑注册防御商标(如关联类别、近似商标),防止他人抢注。
已有市场基础的企业
对于已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企业,若未及时注册商标,可通过“使用产生知名度”主张权利,但举证难度较大,建议在发现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时,及时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维护自身权益。
线上平台经营者
电商企业需注意,平台规则通常要求商家使用已注册或正在申请中的商标,若在初审前使用商标,需确保商标申请已提交,并向平台备案申请号,避免因“未授权使用”被下架商品或限制功能。
商标初审前使用的风险防范措施
| 风险类型 | 防范措施 |
|---|---|
| 侵权风险 | 进行在先权利检索,避免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
| 驳回风险 | 确保商标符合《商标法》禁用条款,避免夸大宣传、欺骗性使用 |
| 权利不稳定风险 | 尽快提交注册申请,保留使用证据,必要时通过“未注册驰名商标”制度主张权利 |
| 消费者混淆风险 | 标注“TM”或“商标申请中”,明确告知商标状态 |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新百伦”商标侵权案
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因使用“新百伦”标识,但未在第25类服装鞋帽上注册,而被周乐伦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虽然“新百伦”为未注册商标,但经长期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构成“未注册驰名商标”,最终判决新百伦公司构成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表明,未注册商标可通过使用获得一定保护,但维权难度较大。
案例2:“微信”商标异议案
腾讯公司在第9类“计算机软件”等商品上申请“微信”商标后,在初审公告前已开始推广使用,某科技公司提出异议,认为“微信”是其已使用的商标,经审理,商标局认为腾讯公司使用证据充分,且申请在先,裁定异议不成立,“微信”商标予以注册,该案说明,及时申请并保留使用证据对商标注册至关重要。
相关问答FAQs
Q1:商标注册初审前使用,是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A:商标使用本身无需支付额外费用,但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在先检索、风险评估或设计商标,需支付相应服务费用,若因侵权导致诉讼,可能需承担赔偿费用,因此建议提前做好风险防控。
Q2:如果商标在初审公告期被异议,还能继续使用吗?
A:商标在初审公告期被异议后,商标局将进入异议审查程序,审查结果通常需9-12个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继续使用该商标,但需注意:若最终异议成立,商标将被驳回,企业需停止使用并更换商标;若异议不成立,商标将予以注册,企业可依法享有专用权,建议在异议期间评估侵权风险,必要时调整宣传策略。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468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