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企业在品牌保护中的重要环节,而商品分类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用表》,商标注册共分为45个类别,其中第18类商品分类主要涉及皮革、仿皮、毛皮及其制品,是服装箱包、皮具制造等行业必须关注的类别,本文将详细介绍第18类的具体内容、注册要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帮助企业清晰了解该类别的注册要求。

第18类商品分类的核心内容
第18类商标注册主要涵盖以皮革、仿皮、毛皮等材料制成的各类物品,具体包括三大类:
- 皮革及仿皮制品:如手提包、钱包、皮带、旅行箱、钥匙包等日常皮具;
- 毛皮及毛皮制品:包括裘皮大衣、毛皮围巾、毛皮领子等毛皮制品;
- 雨具及箱包:如雨伞、遮阳伞、购物袋等(部分与第16类或第25类交叉商品需注意区分)。
该类别还涵盖动物用挽具(如宠物项圈、牵引绳)以及肠衣(非食用)等特殊商品,企业在注册时需根据自身产品范围,选择具体的群组和小类,确保覆盖核心业务的同时避免遗漏。
第18类常见商品及群组划分
为便于企业理解,以下列出第18类中的主要群组及代表性商品:
| 群组编号 | 商品名称 | 典型举例 |
|---|---|---|
| 1801 | 皮革及仿皮 | 半成品皮革、人造革、合成革 |
| 1802 | 钱包、钱夹、手提包 | 女式手包、公文包、卡包 |
| 1803 | 行李箱、背包、旅行包 | 拉杆箱、登山包、化妆包 |
| 1804 | 雨伞、阳伞、手杖 | 折叠伞、沙滩伞、登山杖 |
| 1805 | 动物项圈、牵引绳 | 宠物项圈、宠物牵引带、动物用挽具 |
| 1806 | 皮制带子 | 腰带、表带、背带 |
| 1807 | 毛皮、裘皮 | 貂皮、狐狸皮、人造毛皮 |
| 1808 | 包袋(非专用) | 购物袋、礼品袋、保温袋 |
需注意,部分商品可能与其他类别存在交叉,购物袋”在第16类(纸制购物袋)和第18类(皮制购物袋)均有涉及,企业需根据材质选择正确的类别。

第18类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
明确商品范围:
企业需详细列出拟注册的商品名称,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皮具”),若生产真皮钱包,应选择“钱包(皮制)”(第1802群组),而非笼统的“钱包”。 -
避免跨类别近似:
第18类与第25类(服装、鞋帽)、第16类(纸制品)部分商品功能相似,需提前检索相关类别,防止因商标近似被驳回。“皮制手套”属于第18类,而“针织手套”属于第25类。 -
关注材料与用途:
商品名称需体现材质或功能差异。“旅行箱(皮制)”与“旅行箱(塑料)”分属不同类别,企业应根据实际材质选择注册类别。 -
国际分类的灵活性:
若企业计划拓展海外市场,可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在第18类基础上指定目标国家,但需注意部分国家对“毛皮制品”可能有特殊要求(如需提供来源证明)。
相关问答FAQs
问:第18类商标注册中,“仿皮制品”是否需要与“皮革制品”分开注册?
答:无需分开注册。“仿皮制品”(如人造革手提包)与“皮革制品”(如真皮手提包)同属第18类,可在同一申请中同时指定“仿皮制品”和“皮革制品”等小类,但需在申请表中明确列出具体商品名称,以确保保护范围清晰。
问:如果企业同时生产皮具和服装,是否需要同时注册第18类和第25类?
答:是的,皮具(如手提包、皮带)属于第18类,服装(如上衣、裤子)属于第25类,两者类别不同且功能差异显著,为全面保护品牌,建议企业根据产品线分别注册两个类别,防止他人在跨类别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467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