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3类包含哪些具体商品或服务?

商标注册是企业在品牌保护中的重要环节,而选择正确的商标分类直接关系到权利的保护范围,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第3类商标是涉及日化用品的重要类别,涵盖了大量与清洁、美容、护理相关的商品,本文将详细解析第3类商标的包含范围,帮助企业准确理解该类别的具体内容,为商标注册提供清晰指引。

商标注册3类包含哪些具体商品或服务?

第3类商标的核心定义

第3类商标主要包含用于清洁、去污、抛光、研磨、香化的物质,以及个人或动物使用的盥洗、美发、护肤、化妆品等日化用品,该类别以“化学制品及日化用品”为核心,既涵盖工业用清洁剂,也包含日常生活中的个人护理产品,根据尼斯分类标准,第3类商品可分为“清洁、抛光、研磨制剂”和“盥洗、香化、化妆品”两大主要板块,每个板块下又包含多个具体商品群组。

清洁、抛光、研磨制剂类商品

第3类中的清洁制剂用途广泛,涵盖工业、家庭及特殊场景需求,具体包括:

  • 家用清洁剂:如洗衣液、洗洁精、洁厕灵、玻璃清洁剂等,用于日常家居清洁。
  • 工业清洁剂:如金属除锈剂、管道疏通剂、工业用脱脂剂等,适用于工业场景。
  • 抛光制剂:如家具上光蜡、汽车抛光膏、皮鞋油等,用于物体表面光泽处理。
  • 研磨制剂:如去污粉、牙膏(部分类别)、金属抛光膏等,通过物理摩擦清洁或抛光表面。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特殊用途清洁剂可能涉及其他类别,消毒剂(如84消毒液)通常归入第5类“医药类”,而汽车防冻液则属于第4类“工业用油”,企业在注册时需根据商品成分和用途准确判断分类。

盥洗、香化、化妆品类商品

这是第3类中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关联最密切的部分,涵盖个人护理及美容相关产品,主要包括:

商标注册3类包含哪些具体商品或服务?

  • 洗护用品:洗发水、沐浴露、护发素、洗手液等,用于清洁皮肤及毛发。
  • 护肤品:面霜、乳液、爽肤水、面膜、防晒霜等,用于皮肤护理及保护。
  • 彩妆品:粉底、口红、眼影、睫毛膏、指甲油等,用于修饰容颜。
  • 香水及化妆品:香水、花露水、古龙水,以及散粉、定妆喷雾等化妆辅助产品。
  • 特殊用途化妆品:如脱毛膏、防晒霜、染发剂等,需特别注意与普通化妆品的区别。

该类别还包含部分辅助产品,如香皂、香皂片、浴盐等,但需注意,药用牙膏(如含药物成分的防蛀牙膏)可能涉及第5类,企业需根据商品特性确认分类。

第3类商标的群组划分与常见商品示例

尼斯分类将第3类商品划分为多个群组,每个群组包含具体商品,以下为部分主要群组及常见商品示例:

群组编号 群组名称 常见商品示例
0301 含有香料的水 花露水、爽肤水、化妆水
0302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漂白水、洗衣粉、衣物柔顺剂
0303 洗衣用洗涤剂 洗衣液、洗衣凝珠、丝毛洗涤剂
0304 清洁、去污、抛光制剂 洁厕灵、厨房清洁剂、不锈钢清洁膏
0305 黑亮用制剂 鞋油、家具上光蜡、汽车蜡
0306 研磨用材料 去污粉、牙膏(非药用)、抛光膏
0307 肥皂、香皂、清洁用合成剂 香皂、洗手液、洗发水、沐浴露
0308 香料、香精油 香精油、熏香、空气清新剂
0309 牙科用制剂 牙膏、牙粉、假牙清洁剂(非医用)
0310 漱口用制剂 漱口水、口腔喷雾
0311 个人或动物用除臭剂 空气清新剂、宠物除臭剂、鞋用除臭剂
0312 室内芳香用制品 香薰蜡烛、香包、无火香薰
0313 化妆品及护肤品 面霜、口红、粉底液、面膜、指甲油
0314 指甲用化妆品 指甲油、指甲硬化剂、卸甲液
0315 芳香精油及化妆品用香料 玫瑰精油、薰衣草精油、化妆品用香精
0316 剃用制剂 剃须膏、剃须皂、脱毛膏
0317 人工晒黑制剂 美黑喷雾、美黑乳
0318 化妆品清洗剂 化妆品卸妆液、化妆刷清洁剂

第3类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企业在注册第3类商标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商品名称规范:需使用尼斯分类中的规范名称,避免使用自创或模糊名称(如“日化用品”),可能导致审查驳回。
  2. 跨类别保护:部分商品可能涉及多个类别,如“牙膏”在第3类和第5类均有涉及,企业需根据商品成分选择注册类别。
  3. 类似商品区分:需注意区分类似商品,如“洗发水”与“护发素”属于类似商品,而“洗发水”与“沐浴露”则不属于类似商品。
  4. 防御性注册:为防止他人抢注近似商标,可在关联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提交防御性注册。

相关问答FAQs

Q1:第3类商标是否包含“消毒湿巾”?
A1:纯消毒湿巾(主要功能为消毒)通常属于第5类“医药类”商品,具体为“消毒剂、医用敷料”等,若湿巾兼具清洁和消毒功能,且以清洁为主要用途,则可归入第3类“清洁湿巾”,企业需根据商品的主要功能及成分确定分类,必要时可进行多类别注册。

商标注册3类包含哪些具体商品或服务?

Q2:企业同时生产“洗衣液”和“化妆品”,是否需要分开注册商标?
A2:需要分开注册,虽然“洗衣液”和“化妆品”同属第3类,但分属不同群组(洗衣液为0303群组,化妆品为0313群组),且商品用途差异较大,若企业希望将同一商标用于这两类商品,可在同一商标注册申请中同时选择0303和0313群组商品,无需分开注册,但需确保商品名称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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