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核心标识,其注册与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对于饮品行业而言,准确进行商标注册查询是品牌保护的第一步,而明确饮品所属的商标类别则是查询工作的基础,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商标注册采用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其中与饮品直接相关的类别主要包括第32类和第43类,同时部分特殊饮品可能涉及其他类别,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核心类别:第32类“啤酒;矿泉水;无酒精饮料”
第32类是饮品行业最核心的商标注册类别,涵盖了绝大多数非酒精类饮品及部分酒精含量较低的饮品,根据尼斯分类,该类别主要包括以下群组:
- 3201群组:啤酒;麦芽啤酒(无酒精啤酒除外);姜汁啤酒;无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矿泉水及汽水;果汁;蔬菜汁(饮料);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 3202群组:含水果的酒精饮料(不包括啤酒);以葡萄酒为基底的饮料;烈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适用场景:
- 非酒精饮品:如碳酸饮料(可乐、汽水)、果汁(橙汁、苹果汁)、蔬菜汁、矿泉水、运动饮料、茶饮料(非茶饮料类除外)、咖啡饮料等,均需注册第32类。
- 低度酒精饮品:如预调鸡尾酒(酒精含量通常低于0.5%)、果酒(如葡萄酒、梅酒)、无醇啤酒等,也属于第32类保护范围。
注意事项:若饮品含酒精且酒精度较高(如白酒、威士忌等),则需同时考虑第33类“酒精饮料”。
服务类别:第43类“餐饮、住宿服务”
第43类虽不直接涵盖饮品的生产销售,但与饮品行业的终端消费场景紧密相关,尤其适用于提供饮品服务的餐饮企业,该类别主要包括:

- 4301群组:提供餐饮供应服务;餐厅;饭店;自助餐厅;咖啡馆;酒吧;流动饮食供应;
- 4302群组:旅馆预订;会议室出租;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动物寄养;
适用场景:
- 餐饮品牌:如奶茶店、咖啡店、果汁吧、餐厅等,若品牌核心业务是提供饮品及餐饮服务,需注册第43类,防止他人在相同服务类别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 饮品零售店:实体饮品店若兼具堂食服务,同样建议注册第43类,形成“生产+服务”的全链条保护。
其他相关类别:根据饮品特性补充注册
除第32类和第43类外,部分特殊饮品或品牌延伸业务可能涉及其他类别,需综合布局:
- 第30类:咖啡、茶、可可、糖等调味品,若饮品以“原料”形式销售(如咖啡豆、茶叶、固体饮料冲剂),或品牌涉及饮品零售包装(如袋泡茶、速溶咖啡),需注册第30类。
- 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若企业涉及饮品批发、零售服务(如电商平台、线下专卖店),或需进行广告宣传,建议注册第35类“广告销售”类别。
- 第29类:牛奶、酸奶等乳制品,若饮品为乳制品(如酸奶饮料、乳酸菌饮料),需同时注册第29类“乳制品”相关群组。
以下为饮品行业常见商标类别及保护范围概览:
| 商标类别 | 主要涵盖内容 | 适用饮品类型/场景 |
|---|---|---|
| 第32类 | 啤酒、无酒精饮料、果汁等 | 碳酸饮料、果汁、矿泉水、果酒等 |
| 第43类 | 餐饮服务、酒吧服务等 | 奶茶店、咖啡店、餐厅等终端服务 |
| 第30类 | 咖啡、茶、糖等 | 咖啡豆、茶叶、固体饮料原料 |
| 第35类 | 广告、商业零售 | 电商平台、饮品专卖店、批发服务 |
| 第29类 | 乳制品、食用油脂 | 酸奶饮料、乳饮品等 |
商标注册查询的实操建议
- 明确核心类别:饮品企业需优先注册第32类,同时根据业务模式(如是否提供餐饮服务、是否涉及零售)补充第43类、第35类等。
- 查询近似商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或第三方代理机构,查询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已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避免驳回风险。
- 考虑国际注册:若计划拓展海外市场,可依据《马德里协定》进行国际注册,指定目标国家类别。
FAQs
问:奶茶店需要注册哪些商标类别?
答:奶茶店的核心类别为第32类(涵盖奶茶、果汁等饮品)和第43类(餐饮服务),若涉及原料销售(如奶茶粉、茶叶),需补充第30类;若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建议注册第35类“广告销售”类别,形成全面保护。

问:果汁饮料品牌是否需要注册第29类?
答:第29类主要涉及“牛奶、酸奶、食用油脂”等乳制品及加工食品,若果汁饮料为纯果汁(非乳制品),则无需注册第29类;若产品为含乳果汁饮料(如酸奶果汁),则需同时注册第29类“乳制品”相关群组。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463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