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世界中,品牌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之一,而商标则是品牌的核心标识,当我们浏览商品或服务时,常常会看到一些标志旁边附着着“TM”或“®”这样的小符号,它们虽然微小,却蕴含着重要的法律意义,是商标在不同法律状态下的“身份证”,正确理解并使用这两个符号,对于企业保护自身品牌、避免法律风险至关重要,本文将深入剖析商标注册中TM和®的区别,帮助读者清晰地认识它们的内涵、法律效力及使用策略。

TM符号:权利的“宣告”
TM是“Trademark”的缩写,中文意为“商标”,它并非一个法律授予的专用符号,而是一种宣告性的标识,任何个人或企业,无论其是否已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只要在商业活动中正在使用某个文字、图形、字母、数字或其组合作为品牌标识,都可以在该标识旁边标注TM符号。
使用TM的核心目的在于向市场和社会公众传递一个信号:这个标志被我当作商标在使用,我主张对它享有权利,请勿擅自模仿或使用。 它更像是一种“占位”行为,提醒竞争对手此品牌已有归属,从法律效力上看,TM符号的保护力度相对有限,它主要起到的是警示和公示作用,在发生商标纠纷时,使用TM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在先使用”的依据之一,在某些遵循“使用在先”原则的国家或地区,这可能会成为维权的重要筹码,但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实行“申请在先”原则的国家,仅仅使用TM并不能阻止他人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提交注册申请。
TM符号是商标保护的初级阶段,是品牌从诞生到寻求法律确权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过渡,它灵活、便捷,无需任何官方审批,是企业在品牌孵化期和成长期进行自我保护的常用工具。
®符号:权利的“盾牌”
®是“Registered”的缩写,意为“已注册”,这个符号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强大的法律效力,是商标权的终极象征,只有当企业或个人的商标申请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严格审查,最终被核准注册,并拿到《商标注册证》之后,才可以在其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上合法使用®符号。
®符号代表着商标专用权的正式确立,是国家授予商标所有人的独占性权利。 它的法律效力远非TM可比,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独占使用权: 注册商标人享有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的独家使用权,任何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 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当发现侵权行为时,注册商标人可以依据《商标法》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是证明权利归属的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 防御性保护: 注册商标可以阻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近似商标,从而有效避免市场混淆。
- 资产价值: 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许可、转让、质押的无形资产,具有显著的商业价值。
- 海关保护: 注册商标可以申请海关备案,有效阻止侵权产品进出口。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符号的使用具有严格的限定性,如果商标尚未获得注册,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范围,擅自使用®符号,不仅可能构成虚假宣传,还可能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核心区别一览表
为了更直观地对比二者的差异,我们可以通过以下表格进行梳理:
| 特征 | TM符号 | ®符号 |
|---|---|---|
| 全称/含义 | Trademark(商标) | Registered(已注册) |
| 法律状态 | 商标正在使用中,权利待定或仅为在先使用权 | 商标已获国家核准注册,享有专用权 |
| 使用前提 | 无需任何审批,任何使用者均可使用 | 必须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
| 法律效力 | 较弱,主要起警示和公示作用,可作为在先使用证据 | 强大,是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可据此维权 |
| 保护范围 | 有限,依赖于使用事实和地域 | 明确,以核准的商品/服务和注册范围为限 |
| 国际认知度 | 广泛,但各国法律对其效力认定不同 | 国际通用,是商标权确立的全球通用语言 |
使用策略与路径
对于企业而言,品牌建设的路径通常是从TM走向®,一个明智的策略是:在品牌构思并投入市场使用的初期,就立即开始使用TM符号进行权利宣告,应尽快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全面的商标查询,并提交注册申请,在长达数月的审查过程中,持续使用TM符号,一旦收到《商标注册证》,就应立即将品牌标识旁的TM更换为®,以彰显品牌已获得法律的全面保护。
从TM到®的转变,不仅仅是符号的更换,更是品牌法律地位的跃升,它标志着品牌从一个“声明”的资产,转变为一个“受法律保护”的资产,为企业未来的市场竞争和品牌扩张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相关问答 (FAQs)
问题1:如果我只使用了TM,但别人抢先注册了我的商标,我该怎么办?

解答: 这种情况在实行“申请在先”原则的中国比较常见,虽然您使用TM可以证明您在先使用该商标,但这通常不足以直接阻止对方的注册申请,您并非束手无策,当对方的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通常为三个月)时,您可以凭借您在先使用TM的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产品包装等)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主张对方抢注,如果异议成功,对方的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如果错过了异议期,对方获得了注册,您还可以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于恶意抢注的驰名商标不受五年限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无效”,保留好使用TM的证据至关重要,它是您维权的基础,但最根本的解决之道,始终是尽早提交注册申请。
问题2:我的商标已经在中国成功注册并使用了®,现在想把产品出口到美国,可以直接在美国也使用®吗?
解答: 不可以,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这意味着在中国获得的商标注册权仅在中国境内有效,您的®符号是基于中国的《商标注册证》,它只在中国大陆地区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如果您计划在美国市场销售产品并使用®符号,您必须另行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美国的商标注册证书,在获得美国注册之前,您可以在美国市场使用TM符号来宣告您的商标权利,但绝不能使用®,否则在美国同样会构成不当使用,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企业进行国际化布局时,必须提前在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进行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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