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品牌已成为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之一,而商标,作为品牌的核心标识,其法律地位的稳固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许多创业者投入大量心血打造品牌,却往往忽视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商标注册,一个核心的法律原则必须被铭记:商标注册了才有优先权,这并非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决定品牌归属权的法律基石。

优先权的真正内涵:法律赋予的“先手”优势
所谓“优先权”,在商标领域并非指谁先使用谁就拥有权利,而是指谁先申请注册,谁就获得了法律的优先保护,这背后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申请在先原则”,在我国,这一原则被严格执行,这意味着,即使你率先在市场中使用某个商标,但若有他人在你之前提交了注册申请,那么商标专用权将归属于注册人,而非你这位“在先使用人”。
这种优先权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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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申请优先权:基于“申请在先原则”,商标局在审查两个或多个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申请时,将核准公告最先申请的那一个,后申请者,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使用,都将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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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优先权: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成员国申请人自其商标首次在任一成员国提出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或服务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意味着,企业在海外首次申请后,有六个月的“缓冲期”来规划在中国的布局,其申请日期将被追溯至首次申请日,有效防止他人在此期间抢注。
注册与未注册的天壤之别
为了更直观地理解注册的重要性,我们可以通过一个表格来对比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在法律地位上的巨大差异。

| 特征 | 注册商标 | 未注册商标 |
|---|---|---|
| 法律地位 | 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商标法》全面保护 | 不享有专用权,仅作为一种事实存在 |
| 优先权依据 | 申请在先,受法律明确保护 | 使用在先,但法律保护力度弱,难以对抗注册商标 |
| 维权难度 | 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 维权困难,需证明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举证复杂 |
| 保护范围 | 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全国范围有效 | 仅限于实际使用并产生影响的特定区域和范围 |
| 资产价值 | 明确的无形资产,可许可、转让、质押 | 价值难以评估,资产化程度低,流转困难 |
从上表不难看出,未注册的商标如同在法律上“裸奔”,其品牌形象随时可能被他人窃取,一旦遭遇恶意抢注,企业不仅可能面临无法继续使用自己辛苦打造的品牌的窘境,甚至可能被真正的商标权利人告上法庭,陷入被动。
破除常见误区:警惕“使用即拥有”的陷阱
许多企业主存在一个普遍的误区:“我的品牌一直在用,客户都认,当然是我的。”这种想法在“申请在先”的法律框架下是极其危险的,假设A公司自2020年起使用“卓越”作为其产品品牌,但迟迟未注册,B公司在2025年发现了“卓越”的价值,迅速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准,从法律上讲,B公司才是“卓越”商标的合法权利人,A公司不仅不能再扩大使用范围,甚至可能被禁止继续使用,多年的市场投入将付诸东流。
品牌布局必须具有前瞻性,商标注册不应是企业发展壮大后才考虑的“补丁”,而应是项目启动之初就必须规划的“地基”,尽早注册,不仅成本极低,更是为品牌未来的发展扫清法律障碍,穿上坚实的“铠甲”。
商标注册了才有优先权这一原则,是所有品牌经营者必须内化于心的商业准则,它决定了品牌的归属,定义了维权的边界,构筑了企业市场竞争的法律壁垒,忽视商标注册,无异于将亲手培育的品牌果实拱手让人,只有将商标注册置于战略高度,主动、及时地进行布局,才能确保品牌资产的安全与增值,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
相关问答FAQs

Q1:如果发现我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抢注了,我该怎么办?
A: 遇到商标被抢注的情况,不必惊慌,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
- 提出异议:如果抢注的商标尚在初步审定公告期(通常为三个月),任何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阻止其注册。
- 申请无效宣告: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不受五年时间限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关键在于收集您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产品包装等,以证明您的“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 协商转让:在某些情况下,与抢注方进行沟通,尝试通过支付合理费用的方式购回商标权,也是一种相对高效的解决方案。
Q2:商标注册成功后,是永久有效的吗?
A: 不是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权可以通过续展来延续,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为十年,续展次数没有限制,只要按时续展,并确保商标在核定商品上持续使用,商标专用权就可以无限期地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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