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核心资产,其注册是获得法律保护、奠定市场竞争力的基石,并非所有标志都能成功注册为商标,各国商标法都设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审查标准,以确保商标的识别功能,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了解这些标准,是企业在品牌布局之初就必须完成的重要功课,商标注册的标准主要涵盖显-著性、合法性、在先性以及非功能性等多个关键方面。
显著性:商标的灵魂
显著性,又称独特性或识别性,是商标注册最核心、最基本的要求,它指的是一个标志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让消费者在看到它时,能立刻将其与特定的生产者或提供者联系起来,而不是仅仅将其视为对产品本身的描述。
商标的显著性强度可以分为几个层次:
- 强显著性商标:这类商标通常最容易获准注册,包括:
- 臆造词:完全凭空创造、不存在的词汇,如“柯达”、“海尔”。
- 任意词:使用现有词汇,但其词义与指定商品或服务完全无关,如“苹果”用于电脑、“农夫山泉”用于矿泉水。
- 暗示性商标:能够暗示商品或服务的某些特性,但需要消费者发挥一定想象力才能理解其联系,如“微软”用于微型计算机软件、“飘柔”用于洗发水。
- 弱显著性或缺乏显著性的标志:这类标志通常因缺乏区分能力而被驳回,包括:
- 通用名称:指法定的或约定俗成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电脑”用于计算机、“手机”用于移动电话,这些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都不能独占。
- 描述性标志:直接描述商品/服务的功能、原料、产地、质量等特点的词汇或图形,如“新鲜”用于水果、“纯棉”用于衣物。
合法性:不得违反禁用条款
商标的构成和使用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或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产生不良影响,中国《商标法》明确列举了若干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主要包括:
-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图形相同的。
-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在先性: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
这是商标审查实践中最常见的驳回理由,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核心是避免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审查员会从两个维度进行判断:
- 商标标识本身是否相同或近似:从音、形、义等方面综合判断两个商标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
- 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同一或类似类别: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判断商品/服务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是否具有关联性。
只有当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即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在标识上相同或近似,且指定的商品/服务类别也相同或类似时,才会构成冲突,从而被驳回,下表简要说明了这一判断逻辑:
|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关系 | 商品/服务关系 | 可能结果 | 理由 |
|---|---|---|---|
| 相同 | 相同 | 驳回 | 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
| 近似 | 类似 | 驳回 | 高度混淆可能性 |
| 相同/近似 | 不类似 | 可能核准 | 混淆可能性低(驰名商标除外) |
| 不近似 | 相同/类似 | 可能核准 | 商标本身具有区分度 |
非功能性:三维商标的特殊考量
对于三维标志(立体商标)的注册,还有一个特殊的标准——非功能性,即,该三维标志不能是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一个普通的易拉罐拉环形状,因其是为了实现开启功能所必需的,所以不能注册为商标,但如果将拉环设计成独特的、非功能性的艺术造型,则可能具备注册条件。
相关问答 (FAQs)
问题1:如果我的商标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了,还有补救措施吗?
答: 有的,商标因描述性等原因被初步认定为缺乏显著性的,申请人可以尝试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途径来争取,需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大量证据,证明该商标经过长期、广泛、持续的商业使用,已经在相关公众心目中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稳定的联系,起到了识别来源的作用,这些证据可以包括: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材料、媒体报道、获奖证书等,如果证据充分,即使商标本身是描述性的,也可能被核准注册。
问题2: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和企业注册有什么区别?
答: 个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但必须以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主要区别在于:1)身份证明不同:个人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商标指定范围: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时,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以其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范围或自身经营的农副产品为基础,企业申请则通常不受此限制,可以在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多个类别上进行布局,但从保护力度和品牌战略角度看,以企业名义进行商标注册更为普遍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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