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饮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商标作为品牌的核心标识,其保护与布局至关重要,对于餐饮店而言,选择合适的商标注册类别,不仅能有效防范侵权风险,更能为品牌的长期发展筑牢法律基础,本文将围绕“餐饮店商标注册哪几类”这一核心问题,从核心类别到辅助类别展开详细解析,帮助从业者精准把握商标保护的关键领域。

餐饮店商标注册的核心类别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餐饮店的商标保护需优先覆盖核心服务类别,这些类别直接关联餐饮经营的本质业务,是商标保护的基石。
第43类:餐饮住宿服务
第43类是餐饮行业的“必选类别”,涵盖所有提供食品、饮料的场所及服务,具体包括:
- 餐饮服务(如餐馆、咖啡馆、快餐店、茶馆等);
- 提供饮食的场所(如食堂、自助餐厅、外卖配送点等);
- 酒吧服务、茶歇服务等;
- 食物雕刻(装饰性摆盘)、食物保温设备出租等服务。
关键说明:若餐饮店主打特色菜系(如川菜、粤菜)或特定场景(如主题餐厅、私房菜),可在第43类下进一步细化描述,川味餐馆”“海洋主题餐厅”,以增强商标的独特性与保护范围。
第30类:方便食品
第30类聚焦“预包装食品”及“即食/半成品食品”,虽不属于“现场制作”范畴,但与餐饮店的延伸业务密切相关,尤其适合以下场景:
- 销售自制的酱料、调味品(如火锅底料、特色蘸料);
- 推出预制菜、速冻食品(如速冻水饺、预制烤肉);
- 售卖糕点、零食(如手工饼干、坚果礼盒)。
案例:海底捞除经营堂食外,其“海底捞底料”“海底捞速食”等产品均通过第30类商标保护,实现了品牌从线下到线上的延伸。
第35类:广告销售服务
第35类是“商业服务的全能选手”,涵盖广告宣传、特许经营、电商运营等环节,对餐饮品牌的推广与扩张至关重要:
- 广告策划、市场营销(如线上推广、线下海报设计);
- 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如连锁加盟的品牌授权);
- 电商平台的店铺运营(如天猫、京东的官方旗舰店);
- 商业中介服务(如食材供应链对接)。
注意:若餐饮店计划开展连锁加盟业务,第35类的“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子项是必须注册的,否则可能面临“品牌被仿冒却无法维权”的风险。

餐饮店商标注册的辅助类别
除了核心类别,餐饮店还需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补充注册辅助类别,以全面覆盖品牌涉及的周边业务,避免因类别缺失导致的侵权漏洞。
第29类:肉蛋奶制品
第29类针对“加工过的肉类、蛋类、奶制品”,适合售卖卤味、熟食、奶酪、酸奶等产品的餐饮店:
- 卤制食品(如卤鸭脖、卤牛肉);
- 熟制肉制品(如香肠、火腿);
- 乳制品(如自制酸奶、奶酪蛋糕);
- 腌制蔬菜(如泡菜、榨菜)。
示例:绝味鸭脖在第29类注册了“卤味”相关商标,有效防止了其他商家模仿其产品形态与名称。
第31类:生鲜农产品
若餐饮店采用“现切现做”模式(如生鲜超市+餐饮一体化),或销售有机蔬菜、水果等食材,需注册第31类:
- 新鲜蔬菜、水果(如有机番茄、进口车厘子);
- 未加工的谷物、豆类(如散装大米、绿豆);
- 活家禽、牲畜(如现杀鸡、牛羊肉)。
提示:第31类的“生鲜农产品”与第29类的“加工食品”存在明显界限,需根据实际业务选择,避免混淆。
第32类:啤酒饮料
若餐饮店提供自制饮品(如精酿啤酒、手打柠檬茶、气泡水),或销售瓶装饮料,需注册第32类:
- 无酒精饮料(如碳酸饮料、果汁、奶茶);
- 啤酒、果酒(如精酿IPA、梅子酒);
- 饮用水(如矿泉水、苏打水)。
案例:喜茶的“芝士莓莓”“波波茶”等饮品名称,均在第32类进行了注册,防止竞品抄袭其招牌饮品配方与名称。

第33类:含酒精饮料
若餐饮店销售白酒、葡萄酒、烈酒等含酒精饮品,需单独注册第33类:
- 白酒、葡萄酒、威士忌等蒸馏酒;
- 果酒、配制酒(如杨梅酒、桂花酒);
- 含酒精混合饮料(如长岛冰茶、莫吉托)。
注意:第33类的“含酒精饮料”与第32类的“无酒精饮料”需严格区分,若同时经营两类饮品,建议分别注册,确保保护范围清晰。
餐饮店商标注册的其他注意事项
- 组合商标分开注册:若商标包含文字、图形、英文等多个元素,建议分开注册(如“海底捞”文字商标与红色logo图形商标独立申请),避免因某一元素近似导致整体驳回。
- 防御商标布局:在核心类别之外,可考虑注册与品牌名称近似的商标(如“海底捞” vs “海底捞记”),防止他人搭便车。
- 国际分类查询:注册前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sbj.cnipa.gov.cn)查询“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确认目标类别的具体范围,避免遗漏。
常见问题解答(FAQs)
Q1:我的餐饮店只做堂食,需要注册第30类吗?
A:若仅提供堂食服务(如传统餐馆),第30类并非必需,但若未来计划推出预制菜、酱料等零售产品,建议提前注册第30类,预留品牌延伸空间。
Q2:我开了多家分店,需要在每个地区都注册商标吗?
A:商标具有全国效力,只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一次注册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受保护,但若计划进入海外市场(如东南亚、欧美),需在当地国家/地区单独注册(遵循“属地原则”)。
综上,餐饮店商标注册需以第43类为核心,结合业务延伸补充第30、35、29、31、32、33类等辅助类别,并通过组合注册、防御布局等方式强化保护,唯有全面规划,才能让商标成为品牌发展的“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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