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希望将花店品牌化的经营者而言,商标注册是保护品牌、防止他人仿冒的关键一步,许多创业者在初次接触商标注册时,都会面临一个核心问题:花店商标注册究竟属于哪一类?花店的业务模式并非单一,因此其商标注册往往涉及多个类别,但核心主要集中在第31类和第35类,理解这些类别的划分,对于构建全面的品牌保护网至关重要。

核心类别:第31类与第35类
花店的基础业务是销售花卉、绿植等自然产品,同时提供零售服务,这就决定了其商标注册必须覆盖产品与服务两个维度。
第31类:未加工的农业、水产养殖业、园艺、林业产品
第31类是花店商标注册的基石,它直接涵盖了花店所销售的核心商品,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31类主要包括自然界的花、植物以及活动物等,对于花店而言,以下群组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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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群组: 鲜花、插花、花束、新鲜草本植物、自然花、装饰用干花、新鲜园艺植物等,这是花店最核心的产品类别,注册此类别可以保护您的品牌在实体花卉产品上的专用权,防止其他商家销售带有相同或近似品牌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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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群组: 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树木、活植物等,如果您的花店业务范围扩展至销售盆栽、绿植、果树苗等,那么这个群组也应考虑在内。
第31类保护的是您“卖什么”,如果他人销售了与您注册商标相同的鲜花,就构成了侵权。

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如果说第31类保护的是产品,那么第35类保护的则是您的“生意”本身,第35类是许多零售和服务行业必须注册的“万能”类别,它涵盖了为他人推销商品的服务,对于花店而言,其重要性体现在:
- 3501群组: 广告,如果您为花店品牌进行线上线下宣传,该群组提供保护。
- 3502群组: 工商管理辅助业,这包括“为他人推销”(即零售服务)、市场营销、电话营销等,这是花店注册第35类的核心目的,它明确了您的品牌在“提供鲜花零售服务”这一商业行为上的独占性,这意味着,即使别人销售的鲜花品牌与您不同,但如果他们的店名或服务标识与您的商标构成近似,同样可能构成侵权。
第35类保护的是您的店铺名称、品牌在商业服务领域的识别度,只注册第31类,别人可能无法销售您品牌的“花”,但可以开一家和您同名的“花店”,这无疑会对您的品牌造成巨大混淆和伤害。
拓展类别:根据业务模式选择
除了核心的31类和35类,根据花店的多元化经营,还可以考虑注册以下拓展类别,以构建更严密的品牌壁垒。
- 第44类:医疗服务;园艺服务。 如果您的花店提供花园设计、植物养护、园艺咨询等专业服务,那么注册此类别下的“园艺”、“风景设计”等服务项目是必要的。
-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如果您的花店拥有独立的、品牌化的同城或跨城配送服务,并希望将其作为一项特色业务进行推广,可以考虑注册此类别下的“快递服务”、“物流配送”等。
- 第41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和文体活动。 如果您定期举办插花艺术课程、花艺沙龙、茶话会等体验式活动,那么注册此类别下的“培训”、“教育”或“娱乐”服务,可以有效保护您的品牌在知识付费和体验经济领域的延伸。
- 第42类:科学技术服务;相关研究与设计服务。 如果您开发了独立的线上订花APP或小程序,并希望将其作为品牌的一部分,可以考虑注册第42类下的“软件即服务(SaaS)”、“网站托管”等服务。
为了更直观地展示,以下表格小编总结了各类别的适用场景:
| 类别号 | 类别名称 | 适用业务场景 |
|---|---|---|
| 第31类 | 农业园艺产品 | 销售鲜花、盆栽、干花、绿植等实体产品。 |
| 第35类 | 广告商业服务 | 花店零售服务、店铺品牌、连锁加盟、线上商城。 |
| 第44类 | 医疗园艺服务 | 提供花园设计、植物租赁与养护、园艺咨询。 |
| 第39类 | 运输配送服务 | 拥有独立品牌的鲜花配送、物流服务。 |
| 第41类 | 教育娱乐服务 | 开设插花课程、举办花艺沙龙、文化活动。 |
| 第42类 | 科技软件服务 | 开发并运营独立的订花APP或在线平台。 |
注册策略与建议
花店商标注册并非单一选择,而是一项需要结合当前业务与未来规划的系统性工程,对于初创花店,“第31类 + 第35类”是最低配置,也是核心组合,这个组合既能保护您的产品,又能保护您的服务品牌,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随着业务的发展,再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增加其他类别,在注册前,务必进行详尽的商标查询,确保心仪的名称在核心类别上没有在先注册,考虑到商标注册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他们能为您提供更精准的类别建议和注册策略,避免因选择不当而导致品牌保护出现漏洞。
相关问答 (FAQs)
问1:我只注册第31类可以吗?为什么还需要注册第35类?
答: 不建议只注册第31类,第31类保护的是您销售的“花”这个产品,而第35类保护的是您“花店”这个商业实体的零售服务,如果您只注册了第31类,理论上别人可以开一家与您店名完全相同的“花店”,只要他们销售的鲜花品牌与您不同,就不构成对您第31类商标的侵犯,这会导致消费者混淆,严重损害您的品牌形象和商业利益,第35类是保护店铺品牌、防止“傍名牌”的关键。
问2:如果我的花店主要在网上销售,需要额外注册什么类别吗?
答: 线上销售模式依然是以零售为核心,因此第31类(产品)和第35类(零售服务)仍然是基础和核心,第35类中的“为他人推销”服务已经涵盖了通过互联网等在线渠道进行的商品销售,如果您的线上业务非常依赖一个独立的、具有品牌辨识度的订花网站或APP,并且您希望保护这个软件平台本身,那么可以考虑额外注册第42类“软件即服务(SaaS)”等相关服务项目,以获得更全面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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