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3类日化用品具体都包含哪些商品?

商标国际分类第3类,通常被称为“日化用品”类,是与我们日常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类别之一,它涵盖了从清晨洗漱到夜间护肤,从个人清洁到环境香氛的广泛商品,对于计划在化妆品、洗护用品、香水等领域发展的企业和个人而言,精准理解第3类的范围,是构建品牌护城河、进行有效商标布局的第一步。

商标3类日化用品具体都包含哪些商品?

核心范畴:日化清洁与个人护理

第3类的基础是清洁用品,这些产品是个人卫生和家庭清洁的基石,这个群组的商品主要作用于人体表面或衣物,通过物理或化学方式达到清洁目的。

  • 肥皂与香皂: 包括洗衣用皂、个人用香皂、洗手液、沐浴露、洗发水、护发素、发膜等,这是第3类中最具代表性的商品群。
  • 身体与面部清洁: 洁面乳、磨砂膏、沐浴盐、身体磨砂膏、卸妆水、卸妆油等也归属此类。
  • 剃须用品: 剃须膏、剃须后用 lotion、须后水等产品,用于男性理容后的皮肤护理和舒缓。

这些商品的核心功能是“清洁”,它们是个人护理流程的起点,也是第3类商标注册中最为常见和基础的项目。

美丽世界:化妆品与彩妆

如果说清洁是基础,那么化妆品就是塑造美丽的画笔,这一部分是第3类中附加值最高、品牌竞争最激烈的领域。

  • 护肤产品: 包括面霜、乳液、精华液、眼霜、面膜、防晒霜、护肤油等,这些产品旨在滋养、保护、改善皮肤状态。
  • 彩妆产品: 涵盖了所有用于美化面部及身体的产品,如粉底液、BB霜、散粉、口红、唇釉、眼影、睫毛膏、指甲油、化妆水、定妆喷雾等。
  • 美发产品: 除了基础的洗护,还包括染发剂、烫发剂、发胶、发蜡、定型喷雾等用于塑造和改变发型造型的产品。

化妆品类目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更新换代速度快,品牌必须通过商标注册来保护自己的创新配方、独特设计和市场声誉。

芬芳之境:香氛与精油

嗅觉是记忆和情感的强大载体,第3类也囊括了与“香气”相关的所有产品,为生活增添仪式感和愉悦感。

商标3类日化用品具体都包含哪些商品?

  • 香水与古龙水: 这是最经典的香氛产品,是品牌个性和品味的集中体现。
  • 芳香疗法产品: 包括用于香薰的精油(如薰衣草油、茶树油)、香薰机用香精、室内香氛、香薰蜡烛、除臭剂(非医用)等。
  • 个人香氛: 身体喷雾、走珠香氛等产品也在此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精油等商品明确宣称具有医疗或药用效果,则应归入第5类,产品定位和宣传语对于类别判断至关重要。

口腔健康与精细化护理

第3类还包括了口腔护理和一些特定的个人护理用品,这些是维护健康与自信的重要环节。

  • 口腔护理用品: 牙膏、牙粉、漱口水、非医用漱口剂、假牙清洁剂、牙齿美白剂等。
  • 其他精细护理: 指甲护理剂(非药用)、修甲用油、烟斗用润湿剂、宠物用沐浴露(非药用)、抛光制剂等,抛光制剂(如擦亮用制剂、擦亮膏)是比较特殊但明确包含在此类的群组。

为了更直观地展示,以下是第3类核心商品群组的简要概括:

核心商品群组 具体商品示例
清洁制剂 肥皂、洗发水、沐浴露、洗手液、洁面乳、洗衣用皂
化妆品 面霜、精华、面膜、口红、粉底、眼影、防晒霜
香氛精油 香水、古龙水、香薰精油、室内香氛、香薰蜡烛
口腔护理 牙膏、漱口水、牙粉、牙齿美白剂
个人护理 剃须膏、除臭剂、指甲油、染发剂、护发素
其他 抛光制剂、擦亮膏、宠物用香波(非药用)

注册注意事项与类别区分

在申请第3类商标时,最常遇到的是与第5类的混淆,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医疗或药用目的”,标有“消炎”、“杀菌”、“治疗”等字样的药用肥皂、消毒洗手液、药用漱口水等,都属于第5类,同样,用于治疗皮肤病的药膏、具有药用效果的护肤品也属于第5类,企业在申请前必须明确自己产品的核心功能和市场定位,避免选错类别导致保护范围出现漏洞,用于清洁的化学品(如漂白剂)属于第1类,而清洁用具(如牙刷、梳子)则属于第21类,这些都需要清晰区分。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我制作并销售手工冷制皂,用于日常清洁和滋润皮肤,应该注册第3类还是第5类商标?

商标3类日化用品具体都包含哪些商品?

解答: 您应该注册第3类商标,根据尼斯分类,用于人体清洁的普通肥皂(无论是否手工制作、是否含有天然滋润成分)都属于第3类的“肥皂,香皂”等商品,只有当您的产品明确宣传并具有“药用”、“消毒”、“治疗皮肤病”等特定医疗功效时,才需要考虑注册第5类,对于主打天然、滋润、温和清洁的手工皂,其核心属性仍是日常清洁用品,因此第3类是正确的选择。

问题2:我的公司生产用于香薰机扩香的植物精油,产品宣传语是“舒缓压力,改善睡眠”,这应该注册哪个类别?

解答: 这种情况下,您应该注册第3类商标,虽然“舒缓压力,改善睡眠”听起来有一定功效,但在商标分类中,这通常被理解为通过香气营造的氛围所带来的心理调节作用,而非医学上的治疗作用,用于香薰、空气清新、增加环境愉悦感的精油,属于第3类的“芳香精油”或“香薰”范畴,如果您想将这些精油作为药品来销售,声称可以治疗失眠症等疾病,那么就需要注册第5类,但这需要相应的药品批准文号,门槛完全不同,作为日用香氛产品,第3类是唯一正确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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