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的法律程序,它是商标注册审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社会监督机制,防止与已注册或在先权利冲突的商标被核准注册,维护商标注册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局在收到异议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异议理由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商标异议制度的设计,既保护了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商标审查的质量,确保了商标注册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商标异议的法律依据与核心目的
商标异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异议的主体、期限和程序,第四十九条则进一步明确了异议裁定的法律效力,该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
- 保护在先权利:防止他人在先的商标权、商号权、著作权、姓名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 维护公共利益:避免不良影响、欺骗性或易产生误认的商标被核准注册,保障消费者权益。
- 提升审查质量:通过社会监督弥补商标审查员可能存在的疏漏,确保商标注册的准确性。
- 促进公平竞争:制止恶意抢注、摹仿抄袭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商业道德。
商标异议的提出主体与法定期限
提出主体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任何人均有权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包括但不限于:
- 在权利人:如先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权利人等;
- 利害关系人:如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企业名称权人、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等;
- 社会公众:认为商标违反公序良俗、具有不良影响或欺骗性的任何单位或个人。
法定期限
异议的法定期限为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自公告发布日的次日开始计算,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权利,该商标将进入核准注册程序,某商标于2023年1月1日公告,异议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商标异议的理由与常见类型
提出异议需具备法定理由,根据《商标法》及实践,常见的异议理由包括以下几类:
| 异议理由类型 | 具体情形 |
|---|---|
| 与在先注册商标冲突 | 被异议商标与在先注册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易导致混淆。 |
| 侵犯未注册在先权利 | 被异议商标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抄袭美术作品)、姓名权(如擅自使用名人姓名)、商号权等。 |
| 违反商标禁用条款 | 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如与国家名称、国旗相同)、第十一条(如缺乏显著性)等规定。 |
| 以不正当手段抢注 | 申请人明知或应知他人已在先使用商标,却恶意抢先注册(如恶意摹仿驰名商标)。 |
|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被异议商标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益,或误导公众,损害公平竞争秩序。 |
商标异议的办理流程
商标异议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异议提交
异议人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并附明证据材料,申请书应载明:
- 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公告号、类别;
- 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
-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商标局审查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理由是否属于法定异议范围,符合条件的,将被异议商标和异议理由书面通知被异议人,并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答辩。
异议答辩
被异议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商标异议答辩书》,反驳异议理由并提供证据,逾期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对异议的审理。
实质审查与裁定
商标局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审查,调查核实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审查后作出裁定:
- 异议成立: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 异议不成立: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复审与诉讼
当事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异议复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
- 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公告期失效,申请人需重新申请商标(如有必要)。
- 异议不成立: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异议程序终结。
- 法律效力:异议裁定不具有追溯力,不影响被异议人在异议期间的使用行为(但恶意使用除外)。
商标异议制度的实践意义
商标异议制度通过引入社会监督,有效弥补了行政审查的局限性,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遏制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在“老干妈”商标异议案中,异议人通过提供在先使用证据,成功阻止了他人摹仿其知名商标的行为,维护了品牌权益,该制度也为企业提供了低成本的权利救济途径,避免了后续复杂的商标无效宣告程序。
相关问答FAQs
Q1:提出商标异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1:提出商标异议需准备以下材料:(1)《商标异议申请书》(一式两份,需加盖异议人公章或签字);(2)异议人身份证明文件(如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证明异议理由的证据材料(如在先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使用证据等);(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影响异议结果。
Q2:商标异议的审理周期一般是多久?
A2:商标异议的审理周期因案件复杂程度而异,通常为12个月左右,若案件涉及复杂证据或需要补充调查,审理期限可能延长至18个月甚至更久,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局需在异议申请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裁定,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延长6个月,建议异议人尽早提交申请并跟进案件进展,以确保权利及时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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