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是企业或个人在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届满前,依法办理延续手续以维持商标有效性的重要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续展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分为核心申请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材料以及特殊情形补充材料等几大类,具体如下:

核心申请材料
-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交官方指定格式的申请书,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或到商标局注册大厅领取纸质表格,申请书需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号、类别、续展申请日期等基本信息,并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 -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提供原商标注册证的清晰复印件,若注册证丢失,需在申请书中注明“原注册证丢失”并提交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遗失证明》,或通过商标局官网申请补发注册证后再办理续展。
身份证明材料
根据申请人主体类型不同,需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 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过变更,需同时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 港澳台申请人:需提交当地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或身份证件,并附中文译本;若通过大陆代理人办理,可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材料(如通过代理机构办理)
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需提交:

- 《商标代理委托书》:需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明确委托权限(包括续展申请、补正、答辩等),若为电子申请,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委托书。
- 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代理机构自行加盖公章后提交。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共同申请人的材料:若商标为多个共同申请人共有,需由全体共有人共同提出续展申请,并提交全体共有人签署的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文件,或提供共有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 变更后的名义证明:若商标注册人名义已变更(如企业改制、合并等),需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并在申请书中注明变更后的名义。
- 宽展期材料:商标续展申请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若在此期间未能提出,可在期满后的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需额外缴纳延迟费(续展费的50%),宽展期内申请无需特殊材料,但需注意在申请书中注明“宽展期申请”并按时缴纳费用。
材料提交方式与注意事项
- 提交方式: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电子申请)、商标局注册大厅窗口提交,或邮寄至商标局(需通过邮政EMS),电子申请效率更高,建议优先选择。
- 费用缴纳:续展申请需缴纳规费,每件商标续展注册费用为1000元(含10个类别以上,每超过一个类别加收100元),宽展期需额外缴纳延迟费,费用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支付,或通过银行转账、现场缴费等方式缴纳。
- 材料要求: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外国文件需提供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委托书需填写完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需与身份证明文件一致。
材料清单简表
| 材料类别 | 适用主体 | |
|---|---|---|
| 核心申请材料 |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遗失证明) | 所有申请人 |
| 身份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身份证件(自然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等) | 按申请人类型提交 |
| 委托代理材料 | 《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提交 |
|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共同申请人协议、变更证明文件、宽展期说明(如需) | 共有、名义变更、宽展期申请时 |
相关问答FAQs
Q1:商标续展申请必须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提交吗?逾期怎么办?
A:商标续展申请可在注册有效期满前的12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的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若在宽展期内申请,需额外缴纳延迟费(续展费的50%),若超过宽展期仍未申请,商标将被注销,需重新申请注册,可能面临商标被他人抢注的风险。
Q2:商标续展后,有效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A:商标续展注册后,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自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续展后的有效期为10年,原商标注册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续展后有效期将延续至203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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