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10类主要包括外科、医疗、兽医用和人工授精用器械及仪器,以及矫形用物品、按摩器械、牙科和兽医用器械等,具体涵盖了医疗健康领域常用的各类设备和工具,以下是详细的分类说明及常见商品/服务项目:
商标10类的核心范围
商标10类属于商标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的第10类,主要涉及医疗、外科、兽医用及人工授精用器械,其核心目的是保护与诊断、治疗、康复相关的器械和设备,该类别不仅包括人类医疗领域,还涵盖兽医用器械,以及部分与人体健康相关的辅助用品。
商标10类的细分商品/服务项目
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0类可细分为多个群组,以下是常见商品/服务项目及示例:

| 群组编号 | 商品/服务名称 | 具体示例 |
|---|---|---|
| 1001 | 外科、医疗、兽医用和人工授精用器械及仪器 | 手术刀、注射器、血压计、听诊器、兽医用体温计、人工授精设备 |
| 1002 | 医疗用器械和仪器 | 心电图机、超声诊断仪、血糖仪、呼吸机、医用监护仪 |
| 1003 | 医用特制家具 | 病床、轮椅、手术台、牙科治疗椅、医用推车 |
| 1004 | 非医用辅助呼吸器 | 防尘口罩、氧气面罩、呼吸防护器(非医用) |
| 1005 | 奶嘴、奶瓶 | 婴儿奶嘴、消毒奶瓶、安抚奶嘴 |
| 1006 | 避漏用卫生用品 | 卫生巾、卫生护垫、成人纸尿裤 |
| 1007 | 外科、牙科、兽医用及人工授精用器械 | 牙钻、骨钻、兽医手术刀、采血器、缝合针 |
| 1008 | 按摩器械 | 按摩椅、按摩垫、足浴盆、按摩棒 |
| 1009 | 婴儿用安抚奶嘴 | 婴儿安抚奶嘴、牙胶 |
| 1010 | 医用或兽医用特制家具 | 医用柜、药品柜、兽用笼具 |
| 1011 | 矫形用物品 | 矫形鞋、矫形护具、骨科牵引器 |
| 1012 | 缝合材料 | 医用缝合线、可吸收缝合线、外科缝合钉 |
商标10类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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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类似类别的区分
- 第5类(药品、医用营养品)和第10类(医疗器械)易混淆,需注意区分:第5类主要涉及药品、维生素、医用营养品等,而第10类侧重器械和设备。“创可贴”属于第5类,“医用胶带”则属于第10类。
- 第9类(科学仪器、电子设备)与第10类的交叉:部分电子医疗设备(如血糖仪)可能同时涉及第9类和第10类,需根据功能侧重选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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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用器械的覆盖
第10类明确包含兽医用器械,如兽用注射器、动物手术台等,若企业同时经营人用和兽用医疗器械,需确保商品项目描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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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用器械的排除
非医疗用途的器械(如运动护膝、美容仪)不属于第10类,应分别归入第28类(运动器材)或第10类的类似群组(如按摩器械)。
相关问答FAQs
Q1:医用口罩属于商标10类吗?
A1:医用口罩属于第10类,具体在群组1001(外科、医疗、兽医用和人工授精用器械及仪器)中,需注意,非医用防护口罩(如防尘口罩)可能属于第9类(科学仪器、电子设备)或第25类(服装鞋帽),需根据实际用途和功能确定类别。

Q2:婴儿奶嘴和安抚奶嘴是否属于同一类别?
A2:是的,婴儿奶嘴和安抚奶嘴均属于第10类的群组1009(婴儿用安抚奶嘴),若涉及奶瓶,则需同时覆盖群组1005(奶嘴、奶瓶),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功能(如防吐奶奶嘴),需在申请时注明“医用”或“特制”以明确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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