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采用《尼斯分类》,共45类,134类为商品,3545类为服务
日本商标注册分类详解
日本的商标体系基于《尼斯协定》(Nice Agreement),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个类别,其中前34类为商品类,后11类为服务类,以下是具体框架及核心要点:
商品分类(第1–34类)
| 类别范围 | 典型示例 | 适用场景 |
|---|---|---|
| 第1类 | 工业化学品、颜料等 | 化工产品研发与生产 |
| 第5类 | 药品、消毒剂 | 医药健康领域 |
| 第9类 | 电子设备、计算机硬件 | 科技产品制造企业 |
| 第25类 | 服装鞋帽、服饰配件 | 时尚品牌或零售商 |
| 第33类 | 酒类饮料、酒精制品 | 食品饮料行业 |
注:企业需根据实际经营的产品属性选择对应类别,并参考日本专利局(JPO)发布的“可接受说明”调整描述,以确保符合本地审查要求,即使采用国际通用的尼斯标准术语,也可能因表述差异被驳回。

服务分类(第35–45类)
| 类别范围 | 典型示例 | 适用场景 |
|---|---|---|
| 第35类 | 广告宣传、市场营销服务 | 传媒公司或推广机构 |
| 第41类 | 教育培训、娱乐活动组织 | 教育机构、文化演出策划 |
| 第43类 | 餐饮住宿、酒店管理 | 连锁餐饮品牌或旅游业 |
| 第45类 | 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代理 | 律师事务所或知识产权事务所 |
此部分覆盖商业运营中的无形支持功能,如品牌推广、客户服务等,申请人需注意服务的具体内容是否与选定类别匹配,避免跨类混淆风险。
特殊注意事项
- 精准选类原则:优先选择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类别,同时建议布局潜在扩展领域(如关联产业链上下游),以防范市场变化带来的侵权漏洞;
- 本地化适配:尽管使用尼斯分类框架,但必须遵循JPO对商品/服务名称的具体界定标准,不可直接照搬其他国的表述方式;
- 多类别策略:若涉及多元化经营,可同时申请多个类别,但需提供每个类别的使用证据或意图声明。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如果公司计划未来拓展业务到新领域,是否需要提前注册其他类别的商标?
✅ 答:是的,建议在初始申请阶段考虑可能的业务延伸方向,预先占位相关类别,一家当前专注于食品加工的企业(第29类),若有意开发自有物流配送体系,则应同步注册第39类(运输服务),这能有效阻止他人在该领域恶意抢注,降低后续维权成本。

Q2:如何判断某个新兴产品属于哪一类?比如智能穿戴设备应该选第几类?
🔍 答:通常遵循“功能优先”原则,以智能手表为例:若主打运动监测功能,归入第9类(电子设备);若强调医疗健康监测特性,则可能涉及第10类(医疗器械),实际操作中需结合产品说明书中的核心卖点描述,并对照JPO公布的最新分类指南进行交叉验证,当存在模糊地带时,咨询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432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