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标注册制度

日本商标注册遵循“先申请”原则,按商品/服务类别审查,公告后设异议期,核准发证后有效期

日本商标注册制度详解

制度

主管机构

日本专利厅(Japan Patent Office, JPO)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

日本商标注册制度

📌 核心特点

项目 说明
先申请原则 同一商标由最先提交申请的主体获得权利
多类别制度 一件申请可覆盖多个尼斯分类的商品/服务项目
显著性要求 需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能力,通用名称、直接描述性词汇通常不可注册
三维标志保护 立体形状、包装装潢等可通过“立体商标”形式受保护
声音/颜色商标 允许注册声音商标(需音频文件)及单一颜色组合(需满足特定条件)

申请流程全解析

📅 标准流程时间表

阶段 耗时 关键动作
前期检索 自行/委托代理机构完成 推荐使用JPO数据库排查冲突风险
正式提交申请 递交至JPO,附基础文件+委托书(若代理)
形式审查 约12个月 核对文件完整性、费用支付状态
实质审查 约68个月 评估是否符合绝对/相对驳回理由
公开公告 自刊登日起2个月 供第三方提异议
核准发证 无异议后约1个月 颁发电子版注册证

📝 必备申请文件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备注
1 申请书 需填写申请人信息、指定商品/服务类别
2 商标图样 清晰黑白墨稿(彩色商标需额外声明)
3 身份证明/主体资格证明 个人:护照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公证认证件
4 优先权证明(如有) 基于巴黎公约主张国外首次申请日者需提供
5 委托书(非强制) 委托日本境内代理机构时需提交

审查重点与驳回情形

🔍 实质审查核心内容

  • 绝对理由:违反公序良俗、含误导性地理标识、仅由商品通用名称构成等。
  • 相对理由: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含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 特殊规则:酒类商品需额外提交产地证明;医药品需标注副作用警示语。

⚠️ 常见驳回原因示例

类型 典型例子 解决方案
近似冲突 “APPLE”手机与已有“Apple”电脑品牌 调整设计或更换非冲突类别
缺乏显著性 “优质大米”用于粮食类产品 增加图形元素强化识别度
禁用条款 国旗图案作为服装商标 删除敏感元素重新设计

异议与无效宣告程序

异议程序

  • 时限: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
  • 主体: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提出
  • 结果:异议成立→复审委员会裁决→不服可诉至东京高等法院

🚫 无效宣告理由

事由 时效限制 举证责任方
欺骗取得注册 无时效 JPO主动启动
连续三年未使用 注册满3年后随时 任何人均可提出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注册后5年内 权利受影响方

商标维持与续展

🔄 生命周期管理

节点 操作 注意事项
注册后第56年 提交《使用宣誓书》+使用证据 未按时提交将计入撤销程序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 办理续展手续 宽展期6个月(需缴纳滞纳金)
每次续展 延长10年效力 可无限次续展

常见问题答疑

Q1: 中国公司能否直接在日本申请商标?

A: 可以,根据《巴黎公约》,中国企业无需在日本设立实体,可直接以法人名义申请,建议同步准备日文翻译件及经公证认证的营业执照副本。

Q2: 如果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怎么办?

A: 有两种主流方案:① 撤回原申请,修改商标特征后重新提交;② 针对审查意见提交反驳论证,证明不存在混淆可能性,实践中后者成功率较低,多数选择前者。

日本商标注册制度


提示:日本采用“先用主义”,即使未注册,实际使用的商标也可对抗恶意抢注行为,建议企业在进入市场前尽早布局,并保留完整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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