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类别归属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食品主要属于第29类和第30类,具体划分如下:
| 类别 | 适用范围 | 典型示例 |
|---|---|---|
| 第29类 | 肉、鱼、禽、蛋制品;奶制品;食用油;腌制/干制水果蔬菜;果冻等加工食品 | 牛肉干、奶酪、酸奶、橄榄油、话梅 |
| 第30类 | 咖啡、茶、糖、米面谷物制品;糕点饼干;调味品(如盐、酱油);蜂蜜;方便食品 | 速溶咖啡、绿茶包、白糖、面粉、蛋糕预拌粉 |
细分场景补充
某些特殊类型的食品可能涉及其他类别:
- 酒精饮料 → 第33类(如啤酒、葡萄酒)
- 非酒精饮品(果汁/碳酸饮料)→ 第32类
- 婴幼儿配方奶粉 → 同时注册第5类(药品相关)以强化安全性标识
- 营养补充剂/代餐粉 → 可交叉申请第5类(保健食品功能宣称)
常见误区提醒
⚠️ 错误示范:仅注册单一类别可能导致保护不全。
- 若某品牌只注册了第30类的“饼干”,但未布局第29类的“巧克力涂层”,竞品可能合法使用相似包装设计在巧克力产品上。
✅ 建议策略:主类别+关联子类目组合注册(如零食品牌通常覆盖29/30/32类)。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想开一家主打手工巧克力的网店,应该选择哪个商标类别?
A: 优先选择第29类(涵盖可可制品、糖果巧克力),同时建议扩展至第30类的“糕点”小组项,因为部分创意造型巧克力可能被认定为糕点类商品,若推出节日礼盒装,还需考虑第35类的“广告销售服务”。
Q2: 我的新产品是一种添加益生菌的发酵型植物基饮品,如何规划商标注册?
A: 基础类别为第29类(植物蛋白饮料属此分类),核心功能成分涉及微生物菌株时可叠加注册第5类(医药用制剂),包装瓶型设计独特的话还应申请第21类(家用容器),这种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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