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经过什么审核

需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由商标局依法审核其合法性、显著性及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

审核是一个系统且严谨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方面的考量,以下是详细说明:

形式审查

  • 主体资格核查: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的申请资质,自然人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以证明其依法成立并存续,若申请人不符合相应主体要求,申请将被驳回。
  • 申请书填写规范性检查:对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各项内容进行细致审核,包括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商标图样是否清晰可辨、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是否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正确勾选等,如存在填写错误、遗漏关键信息或格式不符等问题,会通知申请人补正。
  • 相关材料完整性审核:除了申请书外,还需检查其他附带材料的齐全性,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要有授权委托书;以颜色组合或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可能需要提交特殊说明及图样等,缺少必要材料的申请无法进入下一阶段审查。

实质审查

审查要点 示例
显著性判断 评估商标能否使相关公众将其作为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过于通用、描述性的词汇通常缺乏显著性,像“苹果”用于水果类商品就难以起到区分作用;而具有独特创意、臆造性的词汇则更易被认定为具有显著性,小米”(用于手机等电子产品)。 某企业欲将“优质大米”注册为大米产品的商标,因该词直接描述了产品的质量特点,属于通用表述,不具备显著性,故不能通过此环节审查。
近似性比对 检索现有在先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查看与新申请商标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情况,防止消费者混淆误认,不仅要考虑文字读音、字形、含义上的相似,还要关注整体视觉效果、发音习惯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假设已有“蓝天”牌服装在市场上销售,另一家企业申请“兰天”商标用于同类服装,这两个商标在读音和外形上高度相近,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后一申请可能会因近似而被拒绝。
禁用条款排查 依据法律规定,某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象征国家主权和尊严的元素;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都在禁止之列。 曾有申请人试图用含有不文明用语的文字组合作为商标,这明显违背公序良俗,违反了禁用条款,必然会被驳回。
驰名商标保护考量 如果新申请商标与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即使指定使用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也可能因损害驰名商标权益而被不予注册,目的是充分保护知名品牌的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 可口可乐作为全球知名的驰名商标,若有其他企业在非饮料领域申请与之相似且可能造成公众联想混淆的商标,也会受到严格限制。

初步审定公告

经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为期三个月,在此期间,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异议的理由可能包括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注册等,商标局收到异议后,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调查审理,作出裁定,若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即可获准注册。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我的商标因为近似被驳回了,有什么办法可以挽救吗?
解答:可以尝试对原商标进行调整修改,使其与在先商标形成明显区分后再重新提交申请;也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两商标在实际使用中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阐述自己的合理使用意图和市场实际情况,争取获得注册机会。

问题2:商标公告期间有人提出异议怎么办?
解答:应积极应对,及时收集整理能够支持自己商标注册合法性的证据材料,如商标设计理念说明、使用历史记录、市场份额数据、广告宣传投入情况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答辩书,详细回应异议人的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商标局的通知和审理进度,配合做好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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