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类别解析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饮料主要涉及以下商标类别:
| 类别编号 | 适用场景说明 | 典型商品举例 |
|---|---|---|
| 第32类 | 无酒精饮品(包装/瓶装/罐装) | 矿泉水、果汁、汽水、茶饮料等 |
| 第33类 | 含酒精成分的酒类及配制酒 | 啤酒、葡萄酒、白酒、鸡尾酒基酒等 |
| 第5类 | 功能性添加剂或特殊用途配方 | 运动能量饮、维生素强化型饮料等 |
| 第30类 | 固态冲调型粉末/颗粒(需加水还原) | 速溶咖啡粉、果珍粉剂、代餐奶昔粉 |
细分要点补充
✅ 关键判断标准
- 是否含酒精是首要分界线:不含酒精选32类,含酒精归33类;
- 物理形态影响归类:液体成品直接归32/33类,而固体形态(如粉末)则可能跨入30类;
- 复合属性处理:若产品同时具备多种特性(气泡+维生素C”),建议多类别注册以全面保护。
⚠️ 常见误区警示
部分企业误将全部饮品纳入单一类别,
- 碳酸饮料(如可乐)→ 必须注册第32类;
- 预调鸡尾酒套装 → 因含酒精应布局第33类;
- 益生菌发酵乳饮 → 仍属32类非酒精范畴。
延伸关联类别(战略储备)
为构建品牌护城河,可考虑同步申请以下辅助类别:
| 扩展类别 | 作用说明 | 示例应用 |
||||
| 第43类 | 餐饮服务场所使用权限 | 自营门店提供现制饮料 |
| 第35类 | 自动售货机运营资质 | 智能货柜销售自有品牌饮品 |
| 第16类 | 纸质杯/吸管等包装耗材 | 定制品牌LOGO印刷周边物料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开发一款“低度酒+NFC果汁”混合型新品,该如何规划商标注册?
答:需同时注册第32类(覆盖果汁基底)和第33类(保障酒精成分合规性),并在产品包装显著位置标注两类别的商标标识,避免市场纠纷。
Q2: 海外出口时是否需要调整商标策略?
答:有必要,例如欧盟市场对酒精饮料监管严格,除本地第32/33类外,还需关注各国饮食文化差异——中东地区可能禁止任何含酒精元素,此时应强化非酒精版本的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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