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分类类别

注册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分为45类,涵盖商品与服务领域,不同

商标注册分类类别详解

商标注册采用的是国际通用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共分为45个类别,其中第1至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至45类为服务类别,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商品类别(第1 34类)

类别 描述 举例
第1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及其他属于化工制剂的物品,包括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等。 常见的如各类化肥、化学试剂、摄影用化学品等,像农业生产中使用的氮肥就属于此类别。
第2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等。 例如墙面涂料、汽车喷漆、木质家具用的防腐漆等都归在这一类。
第3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牙膏、牙粉等。 日常使用的洗衣液、洗面奶、口红、指甲油等均属于第3类。
第4类 工业用油脂;润滑油;除尘、除锈及软化金属制品用制剂;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等。 机动车使用的机油、工厂设备润滑所需的特种油脂等在此范畴内。
第5类 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等。 感冒药、消炎药、维生素片以及宠物专用药品都属于该类别。
第6类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等。 建筑用的钢筋、铝合金门窗框架、金属桥梁结构件等是典型的代表。
第7类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送带等。 工厂里的生产设备、发电机、电动工具等都涵盖其中。
第8类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餐具;随身武器;剃刀等。 家用螺丝刀、菜刀、剪刀等工具属于这一类。
第9类 科学仪器;衡器;量具;信号器具;电信终端设备等。 实验室使用的显微镜、电子秤、GPS导航仪、手机等都在其列。
第10类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发和矫形用品;缝合材料等。 手术刀、血压计、助听器、人工关节等医疗相关器械归入此类。
第11类 照明、加热、冷却、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等。 电灯、空调、热水器、抽水马桶等产品属于该类别。
第12类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客运或货运装置等。 汽车、飞机、船舶等各种交通工具都在这一分类下。
第13类 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等。 枪支弹药、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相关商标在此登记。
第14类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首饰;珠宝;钟表和计时仪器等。 黄金饰品、钻石戒指、高档手表等属于第14类。
第15类 乐器;音乐相关制品等。 钢琴、吉他、鼓等各类乐器以及乐谱架等相关配件在此类别。
第16类 纸和纸板;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教育或教学用品(不包括教学设备)等。 书籍、杂志、笔记本、信封、铅笔等学习和办公常用物品归为此类。
第17类 橡胶制品;绝缘用胶带和材料;非金属软管等。 轮胎、橡胶密封圈、绝缘胶布等产品属于该类别。
第18类 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手杖;鞍具等。 皮鞋、皮包、行李箱、雨伞等日常用品在此分类。
第19类 建筑材料;建筑用涂层;石料、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品等。 水泥、瓷砖、大理石雕塑等与建筑相关的材料和制品属于这一类。
第20类 家具;镜子;相框;存储物品用的容器等。 桌椅板凳、衣柜、床、画框、收纳盒等家居用品归入此类。
第21类 家用或厨房用具及容器;烹饪用炉灶和设备;家庭用清洁器具等。 锅碗瓢盆、烤箱、扫帚、拖把等家庭生活必备品在此范畴。
第22类 绳索及其制品;篷布;袋子;帐篷;防水遮布等。 麻绳、帆布袋、露营帐篷等产品属于第22类。
第23类 纺织用纱线和纤维;纺织原料等。 棉花、羊毛、化纤丝等纺织行业的原材料在此分类。
第24类 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床上用品等。 床单、被罩、窗帘、毛巾等纺织品属于该类别。
第25类 服装;鞋;帽等。 男女装、童装、运动鞋、帽子等各种穿着用品都涵盖其中。
第26类 花边;饰品;编带;纽扣;拉链等。 衣服上的装饰花边、纽扣、拉链等配件归入此类。
第27类 地毯;地席;席类制品;墙纸;草垫等。 客厅铺设的地毯、卧室用的壁纸等室内装饰材料在此类别。
第28类 娱乐器具;玩具;体育器材等。 足球、篮球、拼图玩具、棋类游戏等休闲娱乐用品属于第28类。
第29类 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食品等。 火腿肠、鱼肉罐头、腊肉等加工肉类食品在此登记。
第30类 咖啡;茶;糖;米;面食;食用淀粉及其制品;糕点;方便食品等。 速溶咖啡、茶叶包、白糖、方便面、饼干等食品属于该类别。
第31类 谷物;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等。 大米、小麦、新鲜水果、蔬菜种子等农产品相关商标在此分类。
第32类 啤酒;无酒精饮料;矿泉水和汽水;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等。 可乐、雪碧、鲜榨果汁、运动饮料等饮品归入此类。
第33类 酒精饮料(含啤酒);制饮料用的酒精制剂等。 白酒、红酒、威士忌等各类酒水属于第33类。
第34类 烟草;烟具;火柴等。 香烟、雪茄、打火机、烟灰缸等产品在此类别。

服务类别(第35 45类)

类别 描述 举例
第35类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 企业的品牌推广策划、市场调研、连锁加盟管理等业务相关的商标属于此类。
第36类 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等服务。 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类保险服务、银行的理财业务、房产中介服务等在此范畴。
第37类 建筑服务;安装与修理服务;采矿服务等。 房屋建筑施工、水电设备安装维修、矿山开采作业等相关服务的商标归入该类别。
第38类 电信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 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供的通话、短信、流量套餐等电信业务属于第38类。
第39类 运输贮藏;旅行安排;物流服务等。 快递公司的快递运输服务、旅行社组织的旅游线路规划等业务在此分类。
第40类 材料处理;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空气净化服务等。 废品回收站的经营服务、室内空气净化公司的治理服务等属于此类。
第41类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等服务。 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培训机构的课程辅导、剧院的演出活动等都在其列。
第42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等。 软件研发公司的软件开发服务、科研机构的技术研究项目等归入此类。
第43类 餐饮服务;临时住宿服务等。 酒店提供的住宿服务、餐厅的饮食供应服务等属于第43类。
第44类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等。 医院的诊疗服务、宠物医院的医治服务、美容院的美发护肤服务等在此范畴。
第45类 法律服务;安全保卫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咨询代理服务、保安公司的安保服务、慈善机构的社会公益活动等相关商标属于此类。

相关问题与解答

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可以使用相同商标吗?

答: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因为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在功能、用途、消费群体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但如果某一商标在某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跨类别使用时可能会因构成驰名商标而被限制,以防止误导公众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茅台”作为白酒领域的驰名商标,在其他不相关类别上使用时就需要谨慎评估是否会对原有品牌形象和其他市场主体造成不良影响。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业务的商标注册类别?

答: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核心业务范围,确定主要涉及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然后对照尼斯分类表进行精准定位,考虑到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和可能拓展的业务领域,适当增加一些相关联的类别进行防御性注册,比如一家生产服装的企业,除了注册第25类服装类别外,还可以考虑注册第18类箱包(用于搭配服装销售)、第26类服饰配件(如纽扣、拉链用于自家服装生产)等类别,以构建全面的品牌保护体系,防止他人在不同关联领域恶意抢注相似商标,影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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