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分类共45类,含34类商品和11类服务,遵循尼斯协定标准,中国据此制定《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供注册
商标注册分类表(尼斯分类)详解
商标注册采用国际通用的《尼斯协定》分类系统,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个类别(134为商品类,3545为服务类),以下是详细结构及典型示例:
商品类别(第1–34类)
| 类别 | 核心领域 | 常见子项举例 |
|---|---|---|
| 第1类 | 化学原料 | 工业化学品、颜料、肥料、燃料添加剂等 |
| 第2类 | 颜料涂料 | 油漆、清漆、防腐剂、天然树脂 |
| 第3类 | 日化用品 | 化妆品(洗发水/香水)、牙膏、肥皂、清洁剂 |
| 第4类 | 能源燃料 | 石油制品、润滑油、蜡烛、灯芯 |
| 第5类 | 医药保健 | 人用药片/胶囊、消毒剂、营养补充剂、兽药 |
| 第6类 | 金属材料 | 普通金属制品(如螺栓)、建筑用合金材料 |
| 第7类 | 机械设备 | 发动机零部件、农业机械、发电机 |
| 第8类 | 手工器具 | 刀具、削皮器、螺丝刀等小型工具 |
| 第9类 | 电子设备与科学仪器 | 计算机硬件、智能手机、摄像头、智能手表、无人机 |
| 第10类 | 医疗设备 | 假肢、助听器、血压计、手术器械 |
| 第11类 | 照明加热设备 | LED灯、热水器、空调系统、壁炉 |
| 第12类 | 交通工具 | 汽车整车及配件、自行车、飞机模型(非玩具)、船锚 |
| 第13类 | 火器弹药 | 灭火装置、烟火产品 |
| 第14类 | 珠宝钟表 | 金银首饰、钻石戒指、名表品牌(如劳力士)、景泰蓝工艺品 |
| 第15类 | 乐器乐器配件 | 钢琴、吉他弦、音乐合成器 |
| 第16类 | 办公用品 | 纸张笔记本、订书机、胶带、办公椅 |
| 第17类 | 橡胶塑料 | 胶管、密封圈、雨衣、乳胶手套 |
| 第18类 | 皮革制品 | 箱包手袋、皮带钱包、真皮沙发面料 |
| 第19类 | 建筑材料 | 水泥预制板、瓷砖地板、防火涂料、沥青 |
| 第20类 | 家具家居 | 木质床架、储物柜、镜子框架、藤编椅子 |
| 第21类 | 厨房用具 | 陶瓷餐具套装、玻璃杯具、保温瓶、洗碗刷 |
| 第22类 | 绳索编织品 | 麻绳网兜、帐篷帆布、纺织纤维原料 |
| 第23类 | 纺织纱线 | 棉纱线轴、化纤长丝、刺绣用金线 |
| 第24类 | 布料织物 | 丝绸面料、窗帘布艺、运动服装面料 |
| 第25类 | 服装鞋帽 | T恤衫/连衣裙设计款、运动鞋品牌、帽子围巾系列 |
| 第26类 | 纽扣拉链 | 金属纽扣模具、魔术贴粘合件 |
| 第27类 | 地毯地垫 | 羊毛地毯拼图、浴室防滑垫 |
| 第28类 | 玩具文体用品 | 积木套装、棋类游戏、健身器材(哑铃)、毛绒玩偶 |
| 第29类 | 食品肉类 | 冷冻牛排包装、罐头火腿肠、干制海鲜制品 |
| 第30类 | 调味品零食 | 咖啡豆研磨粉、蜂蜜果酱组合装、膨化饼干 |
| 第31类 | 新鲜农产品 | 未加工水果蔬菜(如苹果)、鲜奶直供农场 |
| 第32类 | 饮料饮品 | 碳酸汽水配方、能量饮料瓶装、果汁原浆 |
| 第33类 | 酒精烟草 | 葡萄酒酿造商标识、雪茄烟叶捆扎商标 |
| 第34类 | 烟草制品 | 香烟滤嘴专利技术标注、电子烟雾化液品牌 |
服务类别(第35–45类)
| 类别 | 核心领域 | 常见子项举例 |
|---|---|---|
| 第35类 | 广告销售管理 | 连锁加盟招商广告、电商平台运营支持服务 |
| 第36类 | 金融保险 | 银行理财顾问咨询、区块链数字货币交易系统开发 |
| 第37类 | 建筑维修 | 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监督、管道疏通机器人租赁 |
| 第38类 | 通信传媒 | 5G基站建设维护许可、短视频平台内容分发网络授权 |
| 第39类 | 物流仓储 | 冷链运输温控方案提供商、智能快递柜软件系统 |
| 第40类 | 材料加工处理 | 金属表面电镀工艺认证、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技术服务 |
| 第41类 | 教育娱乐 | 在线课程平台开发(慕课)、电竞赛事组织策划 |
| 第42类 | 科技研发 | AI算法专利申请代理、基因测序实验室外包服务 |
| 第43类 | 餐饮住宿 | 米其林星级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民宿预订系统SaaS平台 |
| 第44类 | 医疗保健美容 | 皮肤科诊所连锁品牌、医美激光设备租赁服务 |
| 第45类 | 法律安全咨询 |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代理事务所、网络安全防火墙部署服务商 |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一家公司同时经营实体产品和线上服务平台,是否需要跨多个类别注册?
✅ 答案:必须按实际业务范围分别注册对应类别,例如某智能硬件厂商既生产智能手表(第9类),又开发配套健康管理APP(第42类),则需同时申请这两个类别才能全面保护品牌权益,未覆盖的类别可能出现他人抢注风险。
Q2: “全类注册”是否意味着自动获得所有行业的独占使用权?
❌ 误区澄清:中国实行“一标多类”制度,即使提交了45个类别的申请,也仅代表在这些已缴费成功的具体类别中享有专用权,对于未涉及的其他行业领域(如新出现的虚拟数字商品形态),仍需另行补充注册才能阻止竞品跟进,全类注册≠万能防护盾,策略性布局更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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