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属于商标什么类

属于商标第3类,即日化用品中的化妆品群组。

核心分类归属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面膜类产品通常注册在第3类,该类别涵盖“日化用品、化妆品及相关制剂”,具体包括:

  • 清洁/护理制剂(如洗面奶、卸妆水);
  • 美容面膜(纸质、泥状、凝胶等各种形态);
  • 护肤霜/乳液等个人护理产品。
商标类别 适用场景举例 备注说明
第3类 补水面膜、美白面膜、睡眠面膜 主流选择,覆盖绝大多数市售产品
第5类(特殊情形) 含药物成分的医用修复面膜 需具备医疗器械资质方可归入此类

细分情形补充

若面膜具有以下特殊属性,可能涉及其他类别:

  1. 药用功能型面膜(如治疗痤疮、抗炎):需申请为第5类(药品),并取得相应批文;
  2. 电子设备配套使用的智能面膜(如带微电流导入仪):可额外注册第9类(仪器设备)
  3. 品牌联名款礼盒包装设计:建议同步保护第40类(加工服务)以规避侵权风险。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想注册一个纯天然植物提取的面膜品牌,应该选哪一类?

答案:仍属于第3类,只要产品本质是化妆品而非药品,即使主打天然成分,也无需跨入其他类别,但可在商标名称或图案中突出“草本”“有机”等关键词增强辨识度。

Q2: 我的面膜既有护肤功效又能通过APP控制使用时长,需要多类别申请吗?

答案:需要,除主类别第3类外,还应注册:

  • 第9类(用于配套的电子控制系统);
  • 第42类(若提供数据分析等增值服务)。
    多类别布局可全面保护品牌权益,防止他人在关联领域抢注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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