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类别说明》
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而不同的商品和服务被划分到了不同的类别中,了解这些类别对于企业准确地进行商标注册、保护自身品牌权益至关重要,以下是关于商标注册类别的详细介绍:
商标国际分类
目前采用的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协定),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大类,其中第1 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 45类为服务类别,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选择相应的类别进行注册。
各类别具体内容
(一)商品类别(第1 34类)
| 类别 | 主要涵盖范围举例 | 典型行业相关产品 |
|---|---|---|
| 第1类 |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以及其他化学制剂等,比如各种肥料、合成树脂、颜料等。 | 化工企业生产的原材料产品常涉及此类别。 |
| 第2类 |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天然及合成树脂等,像汽车用的油漆就属于该类别下的产品。 | 涂料制造厂商的相关制品归入此类。 |
| 第3类 |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牙膏、香皂等日化用品,例如知名品牌的洗面奶、口红等都在其列。 | 美妆护肤品牌的众多单品需在此类别注册。 |
| 第4类 | 工业用油脂、润滑油、封装用蜡;燃料(包括马达使用的汽油、柴油等);照明用蜡烛等,加油站售卖的部分油品相关商标会涉及这类。 | 石油化工行业中面向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类产品所属范畴。 |
| 第5类 | 药品、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兽医用药;卫生用品等,常见的感冒药、创可贴等产品对应此类别。 | 制药企业和医疗器械企业的主打产品多在此列。 |
| 第6类 |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等,建筑工地上使用的钢筋、钢板等建材属于此类。 | 钢铁生产企业及建筑五金配件供应商关注的重点类别之一。 |
| 第7类 |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农业机械等,工厂里的大型生产设备如数控机床常在此类别下。 | 装备制造行业的各类机械设备制造商需考量该类别。 |
| 第8类 |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餐具;随身武器等,家中常用的螺丝刀、菜刀等工具归属这一类别。 | 五金工具品牌的各类手动工具要在此注册。 |
| 第9类 | 科学仪器;电讯设备;计算机硬件与软件;衡器等,电脑、手机、电子秤等产品都在其范围内。 | 科技企业的电子产品大多需要在该类别布局商标。 |
| 第10类 |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矫形用品等,医院的很多诊疗设备相关商标会落在此类。 | 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企业的核心产品对应此类别。 |
| 第11类 | 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等,家里的电灯、空调、热水器等产品属于它。 | 家电制造企业的诸多产品需在此申请商标。 |
| 第12类 | 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工具;轮椅等交通工具相关,汽车、自行车、飞机模型等都涵盖其中。 | 汽车整车厂及零部件配套商重视的类别。 |
| 第13类 | 火器;弹药;爆炸物;烟火制品等。(受严格管控的特殊品类) | 特定军工或烟火表演相关单位才会涉及。 |
| 第14类 |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宝石等首饰,黄金饰品、钻石戒指等在此类别。 | 珠宝首饰品牌的主打产品所属类别。 |
| 第15类 | 乐器及其附件和零部件,钢琴、吉他、二胡等各种乐器都归于此类。 | 乐器生产厂家的产品商标注册方向之一。 |
| 第16类 | 纸、纸板及其制品;办公用品(如订书机、文件夹等);印刷出版物等,办公用的纸张、笔记本等产品与之有关。 | 文具企业的各类产品常在此类别注册。 |
| 第17类 | 橡胶制品;绝缘材料;胶带等,常见的橡胶手套、密封胶圈等产品属于该类别。 | 橡胶加工企业的产出品涉及此类别。 |
| 第18类 | 皮革和人造皮革;箱子及旅行袋;伞、杖;鞭子等,皮具箱包品牌旗下的手提包、钱包等产品在此列。 | 箱包制造企业的相关产品商标注册范畴。 |
| 第19类 |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涂层;道路标志用材料等,建筑外墙用的瓷砖、涂料等归入此类。 | 建材企业部分产品的商标所属类别。 |
| 第20类 | 家具;镜子;相框;存储物品用的木制或塑料容器等,家里的桌椅板凳、衣柜等家具都在其中。 | 家具制造企业的主打产品对应此类别。 |
| 第21类 | 家用或厨房用具及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清扫用具等,锅碗瓢盆、扫帚拖把等产品属于它。 | 家居用品企业的众多产品需在此注册。 |
| 第22类 | 绳索及缆绳;帐篷;防水帆布;袋子等,户外露营用的帐篷、背包等产品在此类别。 | 户外用品企业的相关产品商标注册所在。 |
| 第23类 | 纺织用纱、丝;线;纤维原料等,纺织厂使用的原材料多在此类别。 | 纺织行业的上游原料供应环节涉及的品类。 |
| 第24类 | 布料和不属别类的纺织品;床单;桌布等,服装面料以及家纺布艺制品属于此类。 | 家纺企业的面料及成品布艺产品相关。 |
| 第25类 | 服装;鞋;帽,各类男女装、童装、运动鞋等服装鞋帽产品都在其内。 | 服装服饰品牌的全系列产品均要在此布局商标。 |
| 第26类 | 花边;编带;刺绣品;纽扣等服饰辅料,衣服上的装饰花边、纽扣等产品归入此类。 | 服装配饰生产企业的相关辅料产品所属类别。 |
| 第27类 | 地毯;地席;席垫;墙纸等室内地面及墙面装饰材料,家庭装修用的地毯、壁纸等产品与之有关。 | 软装行业的部分产品在此类别注册。 |
| 第28类 | 娱乐器具;玩具;体育器材等,孩子玩的积木、足球以及成人的棋牌类游戏道具等都属于它。 | 玩具制造企业及体育用品企业的相关产品范畴。 |
| 第29类 | 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水果及蔬菜等食品,超市货架上的生鲜肉类、腌制品等在此列。 | 食品加工企业的肉类制品等相关产品线涉及此类别。 |
| 第30类 | 咖啡、茶、糖、米;方便食品;糕点等日常食品,速溶咖啡、饼干、方便面等产品属于此类。 | 休闲食品企业的主打产品多在此注册。 |
| 第31类 | 谷物;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等农产品,田间种植收获的稻谷、蔬菜水果等归入此类。 | 农业种植户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初级农产品相关。 |
| 第32类 | 啤酒;无酒精饮料;矿泉水等饮品,市面上的各种瓶装水、果汁饮料等都在其范围内。 | 饮料生产企业的核心产品对应此类别。 |
| 第33类 | 含酒精的饮料(除啤酒外);白酒、红酒、洋酒等各类酒水属于它。 | 酿酒企业的各类酒品商标注册所在。 |
| 第34类 | 烟草及其制品;吸烟用具;火柴等,香烟以及打火机等产品在此类别。 | 烟草行业的相关产品涉及此类别。 |
(二)服务类别(第35 45类)
| 类别 | 主要涵盖范围举例 | 典型行业相关服务 |
|---|---|---|
| 第35类 | 广告;商业经营、组织和管理;办公事务;零售服务等,比如广告公司的策划推广服务、超市的零售运营等都涵盖在内。 | 各类商业主体开展营销推广及日常运营管理相关的服务常涉及此类别。 |
| 第36类 | 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等,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保险公司的保单销售等属于该类别下的服务内容。 | 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多在此列。 |
| 第37类 | 建筑;修理;安装服务等,建筑公司承接的房屋建造工程、家电维修店提供的电器维修服务等都归入此类。 | 建筑施工企业、维修服务企业的核心业务对应此类别。 |
| 第38类 | 电信服务;信息传送服务;计算机终端通讯服务等,运营商提供的网络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等在此范畴内。 | 通信行业的相关服务依托此类别进行商标布局。 |
| 第39类 |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等物流运输及相关配套服务,快递公司的包裹寄送、旅行社的旅游线路规划等都属于它。 | 物流企业、旅游行业的诸多服务在此类别体现。 |
| 第40类 | 材料处理;印染服务;废物回收处理等,印染厂对布料进行的染色加工、垃圾回收站的废旧物品回收处理等服务属于此类。 | 加工制造业中的部分后端处理环节涉及此类别。 |
| 第41类 | 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娱乐服务等,学校的授课活动、培训机构的技能培训课程以及剧院的演出服务等都在其范围内。 | 教育机构、文化艺术团体开展的相关服务需在此注册。 |
| 第42类 |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等,科研机构的研发项目、软件公司的软件开发服务等归入此类。 | 科技研发型企业、互联网技术服务企业的主营业务对应此类别。 |
| 第43类 | 餐饮住宿服务;养老院;托儿所等生活服务类项目,酒店提供的住宿餐饮一体服务、养老院的老人照料服务等属于它。 | 酒店业、养老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服务在此列。 |
| 第44类 |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等健康美容相关服务,美容院的美颜护理、宠物医院的诊疗服务等都在其内。 | 医美机构、宠物医院等单位的服务商标注册方向之一。 |
| 第45类 | 法律服务;安全保卫服务;侦探事务所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咨询代理、安保公司的安全防护服务等属于此类。 | 法律服务机构、安保企业的业务相关此类别。 |
相关问题与解答
如果我的企业既生产产品又提供服务,是不是所有涉及的类别都要注册呢?
解答:理想情况下是建议尽可能全面地注册涉及到的所有相关类别,因为只注册了部分类别,那么在其他未注册的类别上就可能无法有效阻止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出现商标被侵权或者产生混淆的情况,例如一家既有实体门店销售自有品牌服装(涉及第25类),同时又通过线上平台开展服装定制设计服务(涉及第42类),若仅注册了其中一类,另一类就有可能被别的主体抢注,进而影响自身业务的拓展和品牌形象的统一维护,也要综合考虑成本等因素,可以先重点注册核心业务所在的类别,再逐步完善其他关联类别的注册。
不同类别之间是否存在交叉保护的情况呢?
解答:一般情况下,不同类别是基于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差异来划分的,各自相对独立进行保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他人的商标使用造成了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误认,即使跨类别也可能会构成侵权,比如一个知名度极高的驰名商标,即使在与其原本注册类别不同的领域被不合理使用,导致消费者产生联想、认为存在关联关系时,也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判定为侵权行为,这就是所谓的“跨类保护”,不过这种情形要求该商标已经达到较高的知名程度才行。
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要充分了解各个类别的具体内涵,结合自身的业务范围和发展规划,合理选择注册类别,以实现对品牌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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