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30涵盖咖啡、茶、糖、面包、糕点、调味品等食品及相关产品,该类别主要涉及日常食用品及原料,是食品行业的核心注册
商标注册类别30(食品类)详解
商标国际分类中的第30类主要涉及日常食用的食品及原料,涵盖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各种产品,该类别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餐饮、零售等行业的重要保护领域,以下是具体内容划分:
核心商品/服务项目明细表
| 群组 | 典型示例 | 说明 |
|---|---|---|
| C3001 | 咖啡、茶、可可及其代用品(如速溶咖啡粉);米面制品;淀粉制品 | 包括未加工或简单处理的基础食材,例如大米、面粉、意大利面等 |
| C3002 | 糖、蜂蜜、天然甜味剂;食盐;调味品(酱油/醋/香料);腌制品 | 烹饪辅助材料和风味增强剂,如岩盐、黑胡椒粒、枫糖浆 |
| C3003 | 烘焙食品(面包/蛋糕预拌粉);冰淇淋混合料;膨化零食原料 | 需进一步加工才能食用半成品,区别于即食糕点 |
| C3004 | 乳制品(奶粉、奶酪、酸奶);蛋制品 | 含乳饮料归入此类别,但液态奶可能跨类至第5类药品相关 |
| C3005 | 肉干、鱼片等干货;罐头肉类;熟食火腿 | 注意与第29类的冷冻生鲜肉类区分,此处仅含加工过的保存食品 |
| C3006 | 食用油、橄榄油;动物油脂(牛油);植物黄油 | 包括烹饪用油及人造奶油替代品 |
| C3007 | 发酵粉、泡打粉等烘焙添加剂;酵母制剂 | 功能性食品添加剂,用于改善质地或发酵效果 |
| C3008 | 婴儿配方米粉;营养强化谷物棒;代餐粉 | 针对特殊人群设计的主食替代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 C3009 | 方便面调料包;自热火锅底料;即食汤料包 | 复合调味解决方案,常作为配套产品出现在快餐行业中 |
申请注意事项
✅ 关键策略建议
- 交叉检索必要性
若产品兼具保健功能(如添加益生菌),需同步考虑第5类(医药健康);含酒精成分则涉及第33类。
- 名称描述规范
“有机”“低脂”等宣称需提供认证文件支持,否则可能被驳回。“全麦饼干”比“健康饼干”更易通过审核。
- 防御性注册价值高
知名品牌常覆盖整个类别以防止搭便车行为,尤其针对C3001C3005高频仿冒区。
- 新兴趋势适配
植物基替代蛋白(素肉)、功能性糖果(含CBD成分*)逐渐成为热门细分赛道,建议提前布局。
*注:含CBD产品在中国尚存法律限制,需谨慎评估合规风险。
常见问题与解答(Q&A)
Q1: 如果我公司只生产冷冻披萨面团,应该选哪一类?
A: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未烹饪的冷冻面食属于第30类(C3003群组),但若产品标注为“即烤型”,可能因使用场景关联到第43类餐饮服务,此时建议进行多类别联合注册。
Q2: 为什么同样是“代餐”,有的归30类而有的归5类?
A: 核心区别在于功能定位——单纯补充营养的冲调粉归30类;若明确标注“运动后恢复”“病后康复”等医疗暗示,则会被视为保健食品转入第5类,普通消费者难以辨别时,建议咨询代理机构做专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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