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店注册什么商标类

店宜注册第32类啤酒饮料商标,涵盖果汁等无酒精饮品,精准匹配

核心商品与服务类别

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果汁店主要涉及以下两类:

第29类 食品类

子项 适用场景举例
2901组 果汁、蔬菜汁等非酒精饮料;果昔;混合水果汁;浓缩果汁;冷冻果汁饵料 瓶装/罐装鲜榨果汁、预包装饮品
2907组 以水果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如果酱、果冻) 搭配销售的果酱涂抹包或零食套餐

第35类 零售与销售服务类

子项 作用说明 典型用途
广告宣传 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如外卖平台标注商标) “满减促销”“新品上市”等营销文案
特许经营加盟管理 未来拓展连锁店时的授权体系搭建 招商手册、加盟合同中的品牌标识使用
自动售货机运营 自助贩卖设备的机身贴标及支付界面展示 便利店内的自助果汁终端机LOGO呈现

扩展保护领域(战略布局建议)

为避免竞品抢注或仿冒,可同步注册关联类别:

🔧 第30类 方便食品辅料

涵盖调味品、蜂蜜等可能与果汁搭配的产品(调制鸡尾酒时使用的糖浆),防止他人用相似名称混淆市场。

第43类 餐饮服务

若计划开设堂食区或提供现制饮品吧台服务,需在此类别登记,确保店面门头、菜单均受法律保护。


命名方向参考

风格类型 示例名称 优势分析
自然联想型 “果源臻萃”“鲜维工坊” 突出原料新鲜度与工艺严谨性
情感共鸣型 “晨曦果园”“阳光麦田” 营造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联想
地域特色型 “岭南蜜语”“赣南橙香”(注:需确保地理标志合规性) 绑定产地认知,增强信任背书
抽象符号型 “Vita+”(vita=生命活力)、“Juiceπ” 国际化易记,适配年轻客群与数字化传播需求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只卖纯果汁不添加其他成分,是否还需要注册第30类?

A: 根据中国商标法实践,即使当前未规划跨界产品,仍建议覆盖第30类,因该类别包含“非酒精饮料制剂”,而部分竞品可能通过改变配方(如果汁粉冲调包)进入此赛道,提前布局可阻断潜在侵权路径。

Q2: 个人经营的小作坊能否申请多个类别?费用如何?

A: 可以!我国采用“一标多类”制度,即同一份申请可指定跨类别商品/服务,首类官方规费为300元(含10个小项),每增加一项加收30元,例如同时申29+35类共20项,总成本仅600元,性价比远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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