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豆商标注册第几类

商标注册主要属于**第30类**(休闲食品类),若涉及加工豆制品如豆酱等,也可能归入第29类或第30类的其他子项,具体需根据产品

黄豆商标注册类别详解

核心注册类别(必选)

类别 适用场景 具体商品示例
第30类 食品类 加工后的豆制品(如豆浆粉、豆腐干)、调味料等直接食用的产品 • 速溶豆浆
• 卤制豆干
• 豆瓣酱
第29类 农产品及副产品 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天然黄豆原料 • 袋装黄豆粒
• 有机黄豆芽
• 冷冻毛豆

延伸保护类别(推荐补充)

类别 战略意义 典型应用场景举例
第35类 销售服务类 连锁超市/电商平台销售时的渠道控制权 实体店招牌、电商店铺命名
第43类 餐饮服务类 覆盖以黄豆为主材的餐饮业态(如豆浆饮品店) 现磨豆浆吧、豆花甜品站
第5类 营养补充剂类 若开发高钙黄豆粉等保健功能型产品 膳食补充剂形态的强化豆制品

特殊情形加选方案

跨界经营需求对照表
| 业务类型 | 需额外注册的类别 | 原因说明 |
||||
| 开设主题餐厅 | +第43类 | 提供餐饮服务时需同步保护品牌 |
| 推出即食零食产品线 | +第29+30类组合 | 同时涵盖原料供应与成品加工 |
| 开发预制菜冷冻包装 | +第30类(方便食品子项) | 符合速冻米面制品的商品分类标准 |


常见问题与解答(FAQ)

Q1:如果只做鲜榨豆浆生意,是否需要注册多个类别?
👉 :至少应同时注册第29类(原料黄豆)和第30类(现制饮品),根据中国商标审查实践,涉及原材料与成品的行业惯例要求双重保护,永和豆浆”商标即采用跨类别布局策略。

Q2:出口型的黄豆深加工企业怎样规划国际注册?
👉 :除国内基础类别外,建议在目标市场重点注册:①欧盟优先选NPI第29/30类;②美国采用USPTO第46类(食品杂货)+第43类(餐饮);③东南亚地区注意马德里体系下的本地化细分规则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422917.html

(0)
观察员观察员
上一篇 2025年7月29日
下一篇 2025年7月29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