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商标注册申请规费详解
当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撤回其已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此即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规费”,该费用是商标局为处理此类撤回业务而收取的服务性费用,旨在覆盖相关行政工作成本。
收费标准(以中国为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 | 备注 |
|---|---|---|
|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规费 | 500元/件 | 按每件申请计算,无论该申请包含多少个商品或服务类别均收取此固定金额。 |
注意:上述标准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规定执行,实际缴费时请以官方通知为准,部分地区可能存在代收机构的附加服务费,但核心规费金额不变。
缴纳方式
- 线上支付
通过中国商标网官方网站在线提交撤回请求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支付页面完成缴费,支持银联卡、支付宝等主流支付工具。
- 线下汇款
若选择纸质材料递交方式,需将费用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撤回申请+申请号”,收款单位通常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操作流程关键节点
| 步骤序号 | 责任主体 | 时限要求 | |
|---|---|---|---|
| 1 | 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 | 申请人 | 即时办理 |
| 2 | 填写并提交《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 | 申请人 | 提交后不可修改 |
| 3 | 确认缴费信息及金额 | 申请人/代理机构 | 缴费截止日前完成 |
| 4 | 商标局审核并处理撤回请求 | 商标局 | 约13个月 |
| 5 | 退还申请书原件(如已邮寄原件) | 商标局 | 随流程结束后返还 |
常见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已经缴纳了申请费但尚未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能否全额退回?
A: 根据现行规定,仅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才可申请退还未使用的官费:①未下发任何受理通知书;②未开展形式审查以外的实质性工作,此时可提交书面退款申请,经审核后原路径返还已缴款项(含初始申请费),但需注意,一旦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则不再受理退款请求。
Q2: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撤回手续时,是否需要额外支付服务费?
A: 商标局规定的规费仅针对行政服务本身,不包含代理服务费,实践中,大多数正规代理机构会在基础服务费之外代收这笔规费,具体收费明细应在委托合同中明确标注,建议选择前询问清楚总费用构成,避免隐性消费。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422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