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标注册转让流程

商标注册转让需签合同、提交申请、审查公告后核发证明,流程严谨规范

准备阶段

步骤
签订转让协议 转让人与受让人需签订书面的《商标转让合同》或《商标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标的基本信息、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等。
准备相关材料 根据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不同身份,准备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准备好原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等。

提交申请

步骤
选择申请途径 申请人可以选择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填写申请书 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
提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原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通过选定的途径提交给商标局,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理机构资质证明。

审查与公告

步骤
审查 商标局在收到转让申请后,会对转让合同的合法性、转让商标的有效性以及双方身份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
公告 审查通过后,商标局会在官方公告上刊登商标转让申请,进入公告期,公告期一般为3个月,在此期间,任何第三方如对该商标转让有异议,可向商标局提出。

核发证明

步骤
核准转让 公告期满,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将核准该商标转让。
领取证明 受让人可按照商标局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商标转让证明》或选择邮寄送达,部分地区支持电子证明,受让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自行下载打印。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转让是否需要公证?

江苏商标注册转让流程

解答:一般情况下,商标转让并不强制要求公证,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双方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疑虑,或者为了增加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时,可以选择进行公证,公证手续一般在3 5个工作日完成,公证完成后商标代理公司会向相关方传真商标转让公证书。

问题2:商标转让后,受让人何时可以正式使用该商标?

江苏商标注册转让流程

解答:自商标局核发《商标转让证明》之日起,受让人即享有商标专用权,可以正式使用该商标,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使用中,建议受让人在收到《商标转让证明》后再进行大规模的商业使用,以确保商标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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