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商品或服务与他人区分,具备显著性、合法性,且不与在先权利冲突的商标可注册
可注册的商标类型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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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显著性:
- 商标应具备独特性,能够使消费者将其与特定商品或服务来源联系起来,而非通用或描述性词汇,苹果公司的苹果图形、腾讯的文字标识均具有高度显著性。
- 即使最初缺乏显著性,但通过长期使用获得“第二含义”(如消费者普遍认知为特定品牌),也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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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构成要素:

- 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以及声音等,及其组合形式均可申请。
- 可口可乐的瓶身(三维标志)、肯德基的红白配色(颜色组合)均属于可注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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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要求:
- 不得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际组织标志等相同或近似(除非政府同意)。
- 不得含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或欺骗性内容,且需符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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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不能与已注册或正在申请的商标产生冲突,也不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不可注册的标志
| 禁止情形 | 具体示例 |
|---|---|
| 与国家或国际标志相同/近似 | 中国国旗、奥运五环(未经授权) |
| 通用名称或直接描述商品特征 | “苹果”用于水果、“钢笔”用于文具 |
| 缺乏显著特征 | 简单线条、普通几何图形 |
| 带有欺骗性或不良影响 | 虚假宣传“根治疾病”的医疗标志 |
|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或知名作品元素 |
常见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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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如果我想用地名作为商标,是否一定不能注册?

- 解答: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一般不得注册,但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如“黄山”指茶叶而非山名)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如“金华火腿”),则可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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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我的商标最初缺乏显著性,如何通过使用获得注册资格?
- 解答:需通过长期市场使用,使消费者将该标志与特定商品/服务关联,原本描述性的“微信”通过广泛使用获得显著性,最终成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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