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商标注册通常涉及第12类(运输工具)、第7类(汽车零部件)等,具体
“汽配商标注册类别详解”>

| 商标类别 | 涵盖商品/服务 | 具体示例 |
|---|---|---|
| 第12类 | 车辆及其零部件、配件 | 汽车底盘、保险杠、减震器、轮胎、方向盘套、座椅套、后视镜等 |
| 第7类 | 动力设备及机械部件 | 汽车油泵、水泵、发动机配件、马达、引擎等 |
| 第9类 | 电子设备及仪器 | 汽车音响、导航仪、充电桩、传感器、电池等 |
| 第11类 | 照明及加热设备 | 汽车车灯、空调、发动机预热器等 |
| 第4类 | 燃料及润滑油 | 汽车润滑油、发动机油、汽油、柴油等 |
| 第27类 | 地毯、地垫类产品 | 汽车脚垫、地毯等 |
| 第37类 | 维修及保养服务 | 汽车保养、修理、清洗、防锈处理等 |
| 第35类 | 广告销售及商业管理 | 汽车展览展示、代理销售、广告宣传等 |
| 其他相关类别 | 辅助产品及服务 | 第3类:汽车上光蜡、抛光制剂、芳香剂等 第16类:汽车贴纸、海报、宣传册等 第42类:公司官网、在线交易平台等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汽配企业是否需要注册所有相关类别?
解答:
不一定,企业需根据实际经营范围和未来规划选择注册类别。

- 若仅生产汽车零部件(如轮胎、刹车片),优先注册第12类;
- 若涉及汽车电子产品(如音响、传感器),需额外注册第9类;
- 若提供维修服务,则需注册第37类。
建议在核心类别(第12类)基础上,结合业务需求扩展注册,以避免品牌被抢注或侵权风险。
问题2:注册汽配商标时,如何选择具体的群组?
解答:
商标分类需细化至群组(如第12类中的1202汽车零部件、1208轮胎)。

- 明确产品类型:轮胎属于
1208群组,发动机零件属于1202群组; - 参考类似商品:若产品跨多个群组(如同时生产轮胎和车灯),需分别选择
1208和1101群组; - 预留扩展空间:可注册同一类别下的潜在关联商品(如注册
1202群组时覆盖“备胎罩”“车轮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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