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经济局主管商标注资,申请须提交资料缴规费,约6个月审查,核准后公告期满
澳门经济局商标注册指南
澳门商标注册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标注册由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简称“经济局”)负责管理,实行注册原则(即先申请先获准),并采用尼斯分类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划分,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可无限次续展。
商标注册流程
| 步骤 | |
|---|---|
| 提交申请 | 向经济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文件,需注明商标类别和具体商品/服务。 |
| 形式审查 | 核查文件完整性、分类准确性及缴费情况,不符要求将通知补正(限期2个月)。 |
| 实质审查 | 评估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与现有商标冲突(约68个月)。 |
| 公告 | 通过审查后,商标将在《澳门政府公报》公告(为期30天),接受公众异议。 |
| 核准注册 | 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经济局颁发《商标注册证》。 |
申请所需材料
| 申请人类型 | 材料清单 |
|---|---|
| 企业申请 | 营业执照副本(需公证或认证); 商标图样(清晰电子版); 委托书(若通过代理办理)。 |
| 个人申请 |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常住地址证明; 商标图样及委托书(如有代理)。 |
| 共同申请 | 需提交全体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分配协议(需公证)。 |
费用与时间
| 项目 | 费用(澳门币) | 时间参考 |
|---|---|---|
| 单类别申请官费 | 1,000元/类 | 审查约68个月,全流程约1218个月 |
| 多类别申请附加费 | 每增加1类加500元 | |
| 续展费用 | 1,500元/类 | 续展期:到期前6个月内;宽展期:到期后6个月(需额外支付迟延费)。 |
注意事项
-
商标分类
- 必须按尼斯分类选择商品/服务类别,每类需单独收费。
- 例:餐饮服务属第43类,服装销售属第25类。
-
优先权主张

若6个月内基于同一商标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可主张优先权。
-
使用要求
注册后连续3年未使用且无合理理由,他人可申请撤销(“不使用撤销”)。

-
异议处理
公告期内任何第三方可提出异议,经济局将组织双方举证并裁决。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在内地已注册的商标,是否自动在澳门受保护?
解答:
澳门与内地属不同法律体系,商标权利需单独申请,即使内地已注册,仍需向澳门经济局提交申请方可获得保护。

问题2: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能否覆盖澳门?
解答:
可以,但需注意:
- 澳门是马德里协定及议定书成员,需在申请中明确指定“澳门”。
- 国际注册需转为澳门本地注册后方可生效(称为“领土延伸”)。
- 部分特殊标志(如“中国”字样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409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