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商标应注册第9类(电子媒介)、第35类(广告销售)、第4
核心业务相关类别
| 类别 | 涵盖服务 | 适用场景 |
|---|---|---|
| 第9类 | 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电子出版物、手机APP等 | 自媒体开发的小程序、工具类APP、电子杂志等需注册。 |
| 第35类 | 广告宣传、商业信息展示、在线市场服务等 | 自媒体接广告、品牌推广、电商导流等需注册。 |
| 第38类 | 互联网广播、数据通信、网络直播服务 | 视频/音频直播、在线互动、数据传输等需注册。 |
| 第41类 | 节目制作、娱乐服务、在线出版、教育培训 | 创作(如短视频、课程)、文化活动组织等需注册。 |
| 第42类 | 网站建设、编程服务、数据处理 | 自媒体官网/小程序开发、技术支持等需注册。 |
| 第45类 | 社交网络服务、交友平台 | 社群运营、粉丝互动功能等需注册。 |
防御性注册类别(可选)
| 类别 | 适用场景 |
|---|---|
| 第16类 | 纸质出版物、印刷品(如书籍、周边商品)。 |
| 第31类 | 农产品、食品类内容推广或衍生品销售。 |
| 第43类 | 线下活动餐饮服务(如粉丝见面会)。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自媒体商标注册时,如何选择核心类别?
- 解答:优先注册与核心业务直接相关的类别:
- 若以广告变现为主,需注册第35类;
- 若主打原创内容(如视频、课程),需注册第41类;
- 若涉及技术开发(如APP、网站),需注册第9类和第42类。
- 建议至少覆盖35类+41类+9类,根据业务扩展再补充其他类别。
问题2:个人自媒体账号是否需要注册商标?
- 解答:
- 日常分享:若未商业化,可暂时不注册,但需注意避免侵权(如使用他人版权素材)。
- 品牌化运营:若账号有商业价值(如接广告、带货),必须注册,否则可能被抢注导致侵权风险(如“敬汉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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