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合法日期是什么

经核准注册后,有效期十年,期满可续展,续展有效期亦为十年

的合法日期涉及多个关键时间节点,以下是详细说明:

商标申请日

  1. 定义: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的日期,标志着申请程序的启动和优先权的确立。

  2. 确定规则

    • 线下提交: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材料的日期为准。
    • 网上提交:以系统确认提交的时间为准。
    • 补正情况:若申请文件需补正,以补正后符合要求的日期为申请日。
  3. 重要性

    商标的合法日期是什么

    • 遵循“先申请原则”,决定商标权利归属。
    • 影响后续审查、异议及续展流程。

商标注册公告日与专用权起始日

  1. 初审公告日:商标通过初步审定后,商标局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告,若无人异议,则进入注册程序。

  2. 核准注册日(专用权起始日)

    • 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初审公告期满3个月之日为专用权起始日,注册公告日与专用权起始日一致。
    • 异议被受理或复审:专用权起始日仍从初审公告期满之日起算,但最终注册公告日晚于该日期,司法实践中,部分案例以最终注册公告日为核准注册日。
  3. 法律效力:专用权期限自核准注册日起计算,有效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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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有效期与续展

  1. 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

  2. 续展:期满前12个月内可申请续展,宽展期为期满后6个月,续展后有效期延长10年,且不限制次数。

关键日期对比表

日期类型 定义与规则 法律依据或实践案例
申请日 提交合格申请材料的日期,决定优先权归属 《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
初审公告日 初步审定后公告3个月,无异议则进入注册程序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核准注册日 专用权起始日(通常为初审公告期满日),司法实践中可能以最终注册公告日为准 北京市高院(2021)京行终9287号案例
有效期 自核准注册日起10年,续展后可延长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申请日与专用权起始日是否一定相同?

答:不一定,申请日是提交申请的日期,而专用权起始日通常为初审公告期满日,若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被异议且进入复审,专用权起始日仍从初审公告期满日起算,但最终注册公告日会延后。

商标的合法日期是什么

问题2: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从何时起算?

答: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以初审公告期满日为准,另一种以最终注册公告日为准,目前司法实践多采用后者,即注册证上的有效期从最终公告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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